招标
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委会平岗村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0.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jzb00016
预算金额80.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凌群光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0750-890939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7
公告正文
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委会平岗村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委会平岗村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ZB00016

  项目名称: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委会平岗村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1130.86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委会平岗村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工程;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拆除原有房屋并清杂,面积为814.6㎡,原有广东榕树胸径1.5m,冠幅20m,移植到图纸标注处,移植后进行硬底化修复,停车场改造分两个区域(共新增51个小车位)。(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1130.8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1040.96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5.工期:9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5 日至2022年08 月 12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3.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经办人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单位法人证明书及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除提供单位法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结果为准。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五、开启

  时 间:2022年08月1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08月 17 日9:30时00分至2022年08月 1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当提前与本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为切实确保交易项目开评标及评审活动平稳开展,根据目前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入场人员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测量体温,同时出示“行程卡”、“粤康码”和14天内不离开江门信息。经核验,“粤康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隔空就座,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江门市以外的响应人或异地专家除绿码、行程卡外,还须持有 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供应商(投标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参与项目投标,造成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平岗经济合作社

  地址: 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平岗村

  联系人: 凌群光

  联系电话: 1802963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09390

  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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