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79527.6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3-220175-04-01-833897
预算金额79527.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旭17519990704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0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3-220175-04-01-833897,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常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北至中韩甲六路,南至中韩丙七十三路,西至中韩快二街,东至中韩丙六十街。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79527.65万元。厂区用地面积188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447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宿舍楼、锅炉房、给水泵房、消防水池、堆场等。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EPC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2.7项目总投资:79527.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备案。(本项目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常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517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王旭

电话:17519990704

邮箱:1565077399@qq.com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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