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20fj24ep32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20FJ24EP3209 (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623号) | |
标段名称 | 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20FJ24EP320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
地址 | 芜湖市棠梅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工 0553-38770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1885555060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9:15: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殷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报价 | 75.9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潘佳(设计负责人:张成俊)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212178518(202001001073) | ||
工期(天) | 2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 | ||
投标人奖项 | 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教学综合体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奖(鸠兹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76.0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吴柄权(设计负责人:王云峰)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资质证书编号:贵1452017201809734(20215200421) | ||
工期(天) | 2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太湖县潘氏宗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投标人奖项 | 前海人寿南宁医院项目:“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 | 75.09%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赵雷(设计负责人:华翔 )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资质证书编号:苏232212132122(20201105871) | ||
工期(天) | 2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宜春市袁山学校新建项目 | ||
投标人奖项 | 团山路西段城市化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作出的书面说明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的,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基准价:76.19%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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