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高梯度聚结气浮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792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2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代理联系人张迪0546-8689275
标书截止时间2018/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2/09
公告正文

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高梯度聚结气浮装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关于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可研的批复》(石化股份油计﹝2014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高梯度聚结气浮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高梯度聚结气浮装置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仙河镇。

2.3建设规模:东二联污水站改造工程HCF装置采用“高梯度聚结气浮”工艺,设计处理总规模41000m3/d,出水含油≤150mg/L,悬浮物≤50mg/L。新建42000 m3高梯度聚结气浮罐,配套溶气系统,安装混合罐4座、溶气罐4座、制氮装置2套、溶气泵6台,配套站内部分管网及自控系统,不包含所有的土建、供配电、照明、暖通等工作。

2.4建设投资:7925万元。

2.5计划工期:276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时间:20183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852日;

交工日期:20181220日。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2.7招标金额:1682.4万元(不含税)

2.8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投产试运行、竣工图编制、交工验收、工程保修等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工程设计类(石油/天然气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应当持有工程设计类(石油/天然气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应当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4安全负责人应当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5)采购负责人应当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时间:2018119日至20181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2)购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11室。

3)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完成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成功办理入库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标书款的缴纳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到指定银行(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账号:11001071700053010970,联行号:105100024020 )。汇款信息应注明项目名称,备注为购买标书款。标书款发票在开标当天到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311室领取。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若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290800分至0900分。

6.2截止时间:2018290900分。

6.3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09室(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290900分。

7.2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09室(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仙河镇;

邮编:257237

联系人:何忠玲

电话:0546-8582352

电子邮箱:794636295@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

邮编:257000

联系人:张迪;

电话:0546-8689275

电子邮箱:zhangdi629.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胜利油田基建处网站(http://jjc.slof.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 3 .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第三纪检监察室(0546-855237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2018 1 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