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什字街河道、1#滨海公园及什字街河景观工程EPC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什字街河道、1#滨海公园及什字街河景观工程EPC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什字街河道、1#滨海公园及什字街河景观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5431 | 工程名称 |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什字街河道、1#滨海公园及什字街河景观工程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5431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什字街河道、1#滨海公园及什字街河景观工程EPC项目 | ||||||||
建设单位 | 大连青云河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刘航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1112021202203457 | -5.000000% | 365 | 合格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并且水运行业资质甲级 | 93.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世达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航 | 王伟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航 | 王伟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赵国禹 | 张灵博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京1112021202203457]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16201816614]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228200832) |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228200832)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1112021202203457 | 辽1212016201816614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5.000000% | |||||||||
工程工期 | 365 | 365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并且水运行业资质甲级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并且水运行业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3.1 | 85.69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世达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业绩:文成县苔湖街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昭阳区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EPC),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2% ,施工投标报价按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1% ,施工投标报价按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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