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设计][沈阳市]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2213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8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绍伟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设计][沈阳市]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213 | 工程名称 | 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213001002 | 标段名称 | 新开河干线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 ||||||||
建设单位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王绍伟 | 480000.000000元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87.6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绍伟 | 许传音 | 郑智勇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480000.000000元 | 478000.000000元 | 480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87.62 | 66.72 | 56.2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企业业绩:一、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示范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2022年市本级积水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3、化工园管网新建工程设计;4、鸭绿江北街及文储路区域积水点应急改造工程设计;5、化工园管网修复及新建管线设计;6、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度工程设计五标段;7、沈阳中德园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度工程设计一标段;8、东驰街(东望街—沈吉高速)新建排水管道工程设计;9、大潘雨水泵站进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10、沈阳市上沙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勘 察;11、经开区给排水道路工程设计;12、化工园雨水管线翻建、废弃管线处置及给排水道路工程设计。二、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老旧排水管渠隐患排查与修复工程设计;2、阳光100新城三期C5组团排水工程;3、金地樾檀山三期、五期排水工程;4、华润誉澜颂项目排水工程;5、金地樾檀山四期排水工程;6、沈阳华润昭华里一期排水工程。三、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锦州市桥南地域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2、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3、沈阳新民市城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工程设计;4、锦承线K251+224.76平改立引线工程排水工程;5、榆树乡工业园区给水管网、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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