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a1-231490048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983846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申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31490048
项目名称: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申请
方式:网上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邀请书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市某单位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包1: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00000.00元/年,执行时间三年。
包2: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00000.00元/年,执行时间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购买文件申请表》,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将《购买文件申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luyoujian@gxzb.com.cn,获取财务信息并购买自主采购文件,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发送该邮箱。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银行转账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银行账号:1239164677101022300018596
(三)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
A.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磋商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原件】,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某单位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一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重庆渝北区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6-1、2)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398384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13983846088
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申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31490048
项目名称: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及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年)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执行时间 | 保证金(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安检设备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提供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500000.00 | 1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包2: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提供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500000.00 | 1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备注:1.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每年预估量)采购,最终执行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是否有任务、任务实际需求)予以确定,采购人不保证最终实际执行量与预估金额一致。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执行金额变化而引起的风险与后果。 2.本项目执行时间为三年(以首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考虑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设置的相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含每项租赁设备的单价限价)。 4.本项目标包1、标包2可由同一报价供应商同时成交。 5.本采购文件除特殊明确的标包条款外,其余条款均同时适用于标包1及标包2。 6.以上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申请
方式:网上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邀请书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市某单位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安检设备、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年)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执行时间 | 保证金(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安检设备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提供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500000.00 | 1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包2: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提供无人机防御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500000.00 | 1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备注:1.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每年预估量)采购,最终执行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是否有任务、任务实际需求)予以确定,采购人不保证最终实际执行量与预估金额一致。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执行金额变化而引起的风险与后果。 2.本项目执行时间为三年(以首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考虑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设置的相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含每项租赁设备的单价限价)。 4.本项目标包1、标包2可由同一报价供应商同时成交。 5.本采购文件除特殊明确的标包条款外,其余条款均同时适用于标包1及标包2。 6.以上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
二、资金来源
包1: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00000.00元/年,执行时间三年。
包2: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00000.00元/年,执行时间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购买文件申请表》,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将《购买文件申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luyoujian@gxzb.com.cn,获取财务信息并购买自主采购文件,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发送该邮箱。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银行转账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银行账号:1239164677101022300018596
(三)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
A.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磋商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原件】,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某单位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一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重庆渝北区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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