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通号维保公司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实施2024年通号维保公司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2024年通号维保公司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通号维保公司文家车辆段食堂设备更换(含既有设备拆除、搬运,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及现场恢复。
5.工作内容:
通号维保公司文家车辆段食堂设备更换(含既有设备拆除、搬运,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及现场恢复。
6.项目地点:成都市。
7.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6个月,暂定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止,具体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
(2)合同剩余金额小于最低单价时。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响应人应具备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若响应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可委托具有该项资质的承包人进行分包(须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分包单位及响应人公章)。
分包范围:燃气燃烧器具安装部分允许分包。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1个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已完成的食堂设备采购或销售或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第八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响应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询价文件开始下载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的获取中载明的询价文件下载起始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响应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于2024年12月6日起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电话:61631551。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响应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询价公告或询价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询价人不接受响应人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610051
联系人: 许女士(技术) 肖女士(商务)
电 话: 028-61637642 028-61637874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2024年通号维保公司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通号维保公司文家车辆段食堂设备更换(含既有设备拆除、搬运,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及现场恢复。
5.工作内容:
通号维保公司文家车辆段食堂设备更换(含既有设备拆除、搬运,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及现场恢复。
6.项目地点:成都市。
7.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6个月,暂定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止,具体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
(2)合同剩余金额小于最低单价时。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响应人应具备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若响应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可委托具有该项资质的承包人进行分包(须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分包单位及响应人公章)。
分包范围:燃气燃烧器具安装部分允许分包。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1个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已完成的食堂设备采购或销售或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第八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响应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询价文件开始下载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的获取中载明的询价文件下载起始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响应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于2024年12月6日起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电话:61631551。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响应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询价公告或询价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询价人不接受响应人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610051
联系人: 许女士(技术) 肖女士(商务)
电 话: 028-61637642 028-61637874
相关附件 |
2024年通号维保公司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发布版.pdf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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