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延期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延期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BOCYJ-CG-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阳江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阳江分行提供个人贷款辅助服
务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
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
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采购方采购活动
(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
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
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
关系)。
10、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
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阳江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阳江分行采购相关部门(消费金融中心、综合管理部、银
行卡中心)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如受邀方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而参与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受邀方
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要求受邀方退回已经获取的相关资料,即使采购方已发
出确认通知书、或者已经与该受邀方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经实际开始履行相
关合同,采购方均有权随时终止该等确认通知书或合同。若供应商存在关联关
系,则所有关联关系企业的报价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55号中国银行阳江分行综合管理部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55号中国银行阳江分行综合管理部
七、其他
各潜在响应人:
中国银行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BOCYJ-CG-2024
04),因项目实际情况,现需延长报名时间,修改如下:
1、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符合资格的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并递交我行(送递地点:阳
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55号中国银行阳江分行综合管理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7日15时00分。
3、磋商时间:2024年4月7日15时30分。
原磋商文件及公告与本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延期公告为准,
本延期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告及磋商文件为准。
中国银行阳江分行
2024年3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行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地 址:阳江市新江北路5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662-3211410
电子邮件:37715618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授权委托证明书
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
)的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的磋商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单位(公司)对被授权人、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
由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单位盖章:
附:
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另页):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正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反
面 面
2、被授权人固定电话:
3、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4、被授权人通信地址及邮编:
5、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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