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号楼等五台电梯维保项目询价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号楼等五台电梯维保项目
二、 服务范围及内容:为医院三号楼、南院临床药物试验中心(爬墙虎楼)、仓库楼的五台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等服务,维保服务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包含电梯年检(检测)和电梯公众责任险。当前数量共计:五台,型号数量汇总如下表,具体分布位置等信息见《附件一:电梯参数信息一览表》。
三、 承包方式:清包(但包含市场价100元及以内的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及更换)。
四、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季度向成交人支付费用;具体为每季度结束后,成交人开具正规发票,自招标人收到成交人请款发票后支付成交人上季度维保费用。
五、 项目控制价:¥49817.00。人民币报价,高于本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六、 服务期:详见《附件一:电梯维保清单及参数信息一览表》。
七、 服务要求:
1. 服务期内,为本项目范围内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2. 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服务,含市场价100元及以内的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及更换。
3. 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4. 提供24小时安全相关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不需换件排除故障时间 24小时内,小故障——更换易损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时间48小时内,中等故障——更换一般零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时间72小时内,大修——电梯运行更换大型配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内。
5. 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提供全年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15 日;年终服务及设备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主要的部件、安全功能装置的测试,量度偏差及彻底清理主要部件,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取得电梯运行合格证,年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 成交人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维保单位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7. 在服务期间,成交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无相应条款的执行行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持证上岗,按章操作,规范维修,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因维修、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纠纷、施工人员人身伤害及第三方人员伤害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8. 当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院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9. 根据院方的故障统计记录,维保单位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0. 协助院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院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1. 维保方应提供完整的维修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12. 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的各项规定。
13. 成交人必须为每部电梯购买公众责任险。
八、 履约保证金:
1. 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后,合同签订前7日历天内,成交人提供 人民币2000.00元 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供,服务周期到期且合同相应条款履约完毕后履行手续退还。
2. 招标人接收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账 号:12-09300104001109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开发区支行
3.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成交人应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如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或单方面撤销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 成交人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导致解约的违约责任。
5. 服务期内,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成交人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修理)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维修安装、维修C级(含C级)及以上资质。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十、 评标办法:经评审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准备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招标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投标文件装订整齐,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首次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十二、 开标时间及地点:各投标单位须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前将标书(密封)送至或邮寄至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科(三楼),总务科将组织集中开标。
十三、 联系人: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曹守信 0552-3086505 [递交标书]
王 瑟 0552-3086908[现场/技术]
或者邮寄到蚌埠市龙子湖区 蚌医大一附院 总务科三楼(南门)邮编233000,收件人 曹老师 18655288907。
附件:询价招标文件
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2024年5月14日
附件.询价招标文件【下载附件】
二、 服务范围及内容:为医院三号楼、南院临床药物试验中心(爬墙虎楼)、仓库楼的五台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等服务,维保服务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包含电梯年检(检测)和电梯公众责任险。当前数量共计:五台,型号数量汇总如下表,具体分布位置等信息见《附件一:电梯参数信息一览表》。
三、 承包方式:清包(但包含市场价100元及以内的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及更换)。
四、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季度向成交人支付费用;具体为每季度结束后,成交人开具正规发票,自招标人收到成交人请款发票后支付成交人上季度维保费用。
五、 项目控制价:¥49817.00。人民币报价,高于本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六、 服务期:详见《附件一:电梯维保清单及参数信息一览表》。
七、 服务要求:
1. 服务期内,为本项目范围内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2. 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服务,含市场价100元及以内的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及更换。
3. 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4. 提供24小时安全相关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不需换件排除故障时间 24小时内,小故障——更换易损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时间48小时内,中等故障——更换一般零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时间72小时内,大修——电梯运行更换大型配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内。
5. 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提供全年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15 日;年终服务及设备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主要的部件、安全功能装置的测试,量度偏差及彻底清理主要部件,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取得电梯运行合格证,年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 成交人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维保单位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7. 在服务期间,成交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无相应条款的执行行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持证上岗,按章操作,规范维修,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因维修、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纠纷、施工人员人身伤害及第三方人员伤害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8. 当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院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9. 根据院方的故障统计记录,维保单位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0. 协助院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院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1. 维保方应提供完整的维修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12. 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的各项规定。
13. 成交人必须为每部电梯购买公众责任险。
八、 履约保证金:
1. 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后,合同签订前7日历天内,成交人提供 人民币2000.00元 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供,服务周期到期且合同相应条款履约完毕后履行手续退还。
2. 招标人接收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账 号:12-09300104001109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开发区支行
3.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成交人应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如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或单方面撤销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 成交人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导致解约的违约责任。
5. 服务期内,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成交人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修理)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维修安装、维修C级(含C级)及以上资质。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十、 评标办法:经评审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准备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招标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投标文件装订整齐,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首次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十二、 开标时间及地点:各投标单位须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前将标书(密封)送至或邮寄至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科(三楼),总务科将组织集中开标。
十三、 联系人: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曹守信 0552-3086505 [递交标书]
王 瑟 0552-3086908[现场/技术]
或者邮寄到蚌埠市龙子湖区 蚌医大一附院 总务科三楼(南门)邮编233000,收件人 曹老师 18655288907。
附件:询价招标文件
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2024年5月14日
附件.询价招标文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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