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9003754j00217001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181186837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9003754J00217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30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3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投标人须具备以 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 法人企业。
1.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8 月*日,则为 2018 年 2-7 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 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 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
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1.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扫 描件于上述时间内发送到邮箱(1137087668@q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全 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盐城市中远世纪城 D 幢二层(入口位于银宝精品酒店西侧一幢楼的东南角)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中远世纪城 D 幢二层(入口位于银宝精品酒店西侧一幢楼的东南角)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银宝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300 万元。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 5 号金融城 12 幢。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整体安装及调试。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 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合格标准。
2.6 免费维保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 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 法人企业。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8 月*日,则为 2018 年 2-7 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 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 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 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 或转账。不接受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开户名: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盐城市工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1109663119000059095
注: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指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 汇凭证)和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 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 为 AA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 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 提供查询截图)。
5.3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并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提交履约担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sybyy.com.cn/)、江苏省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bulletin?page=1&category_id=88)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 5 号金融城 12 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796550933
电子邮件:9565065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新都西路 29 号紫金大厦 15F
联 系 人: 吴先生、尹先生
电 话: 18118683769
电子邮件: 11370876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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