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12060
(三)预算金额:800,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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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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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吴老师 81096130
采购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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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第1页- | 项目概况广州市第 一人民医院始建于 1899年(光绪25 年),是广东省首批 三级甲等医院。 2013年经广州市机 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 挂“广州消化疾病中 心”。1997年挂牌广 州医科大学附属市一 人民医院,2017年 挂牌华南理工大学附 属第二医院。在 2022年国家三级公 立医院绩效考核位于 A等级,医院连续多 年入选“中国医院竞 争力•顶级医院排名 100强榜单”,并 在“中国医院竞争力•省会市属医院100强 榜单”位列前三,荣 获“2020年度医疗机 构最佳雇主新锐医 院”、“2021、2022 年度医疗机构最佳雇 主公立医院10强”、“2022年度医疗机构 最佳雇主最受大学生 欢迎奖10强”。 2024年“广东省肿瘤 介入诊治联合重点实 验室”、“广州介入医 学中心”落户我院。医院现由院本部、南 沙医院和鹤洞分院三 个院区组成,现有编 制床位共2970 张,2023年全院总 诊疗人次262.6万人 次,总出院人数 10.6万人次。目 前,职工人数4231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 员3607人,高级职 称1031人;博士研- |
1 | 人员要求: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5 服务开始时间: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究生导师57人,硕 士研究生导师178 人。各类国家级、省 市级人才称号共计 145人次,包括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11人、新世纪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 级人选2人、国家有 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人、国家卫生健康 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人、国家高层次优 秀青年人才2人、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 科学家1人、国家卫 健委卫生健康行业经 济管理领军人才1 人、广东省杰出青年 人才3人、广东省医 学领军人才4人、广 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 才17人、广州市杰 出专家1人、广州市 优秀专家4人、广州 市青年后备人才30 人,广州市“岭南英 杰工程”后备人才第 二梯队3人、广州市 医学领军人才1人、广州市医学重点人才 13人、广州市医学 骨干人才8人,广州 市卫健委优秀人才 42人;柔性引进诺 贝尔奖获得者、美国 科学院院士、美国医 学院院士、国家杰 青、国家优青等特聘 教授、客座教授77 人。本期法律诉讼 代理服务合同将于 2024年10月25日期 满,现再次采购为期 两年的诉讼代理服 务,合同期限为自本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 效之日起两年,或合 同预算金额用完为 止,以先到的为准。 | 1 | 800,000 项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供应商应具备如下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023年度经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年度检查考核,评定结果为合格;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报价方式 1、每单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收费基础标准为“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中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供应商在此基础收费标准下 报统一的投标折扣(单位:%),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每单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 价×供应商投标折扣。 2、★法律诉讼代理费用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报价不能为区间值(如:80%~90%),0<投标折扣≤100%。 |
3 | 项目金额及构成 1.本项目合同(预算)金额为80万元,服务期自合同双方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的为准。 2.本项目合同(预算)金额由医疗纠纷类、人事劳资纠纷类及其 他诉讼类等三部分构成。其中:医疗纠纷类两年预算金额50万元,由成交供应商代理患方以医疗损害或医 疗服务合同诉讼的案件;人事劳资诉讼类两年预算金额20万,由成交供应商代理我院在职(离职)员工申 请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类案件;其余诉讼类两年预算金额10万元,用于医院其他方面的合同诉讼。 |
4 | 业务响应及律师顾问团的组建(一)业务响应要求 1.按照积极、专业、诚信、全面、全程的原则提供法律 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组建稳定的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中必须包含有临床医疗经验或医 学背景知识的律师,有大型三级甲等医院法律服务及医疗纠纷调解经验,并且保证足够的服务力量(专职 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及时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 3.遇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派律师在采购人发出请求后1小时内达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法律等帮 助。 4.主动、及时向医院反馈案件办理经过、结果及经验,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整理资料并留 存备查;重要事项的咨询意见应提供签字或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书。(二)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业务 提供法律诉讼服务: 1、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 2、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3、代 理采购人的索赔,追收医疗欠款、债款,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4.提出答辩、提交和接收证 据; 5.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6.代为增加、变更或者放弃请求、代为承认对方请求、提起反诉或反 诉请求; 7.代为申请鉴定及参加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会; 8.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9.提起上诉; 10.办 理交、退诉讼费用事宜; 11.采购人安排的其他诉讼案件相关服务。 |
5 |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 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 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 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成交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
6 |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按服务期内采购人实际发生且委托成交供应商代理的诉讼案件据实结算。 2、每 单诉讼案件开庭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满足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 供应商支付此单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用。 |
7 | 服务质量考核法律服务期限为两年的,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分70分以上不到80分的,考核次年的代理费 在原有折扣基础上按照90%支付。第一年考核分不到70分的,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考核项目和 分值见《法律顾问考核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服务对象主办律所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服务期限 2年 考核期第(1)次考核用人单位评价考核项目说明评价标准/系数合计(权数*系数)在“优秀”“良 好”“一般”“较差”“不合格”中依实际情况打“√”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0.9 0.8 0.7 0.6 专业知识(权数:40分)对医院的常见法律问题能提供明确的法条服务质量(权数:40分)诉讼类案件代理成功率大于 80%。对案件处理结果满意即为成功,含有效促成调解服务态度(权数:15分)主动沟通,及时反馈。 其他事项(权数:5分)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总结等详实考核情况考核分数及等级:优秀(90分以 上)□可以胜任(80分以上)□基本胜任(70分以上)□不能胜任(70分以下)单位部门意见分管院领 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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