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身份证自助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7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7]000249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瑞安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2)采购方式: 询价
(3)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身份证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身份证自助申请机 |
惠华CAS-10 |
2 |
127000.00 |
254000.00 |
身份证自助照相机 |
惠华CPS-10 |
1 |
114000.00 |
114000.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成
安装地点: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
付款:1.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90%;
2.免费质保期(2年)满后,支付余下10%。
四、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交付的主要设备应当由乙方及时组织验收,由乙方负责因质量问题,或运输等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主要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包装要求
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六、运输和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主要设备运抵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七、质量标准和保证
1、本合同下交付的主要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主要设备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主要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主要设备在运输交付正常安装 、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主要设备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运输、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主要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主要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一)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八、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贰年的原厂维保服务,年保修期内接到故障报修后,乙方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专业技术人员在(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8:00期间2小时赶到现场,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余期间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的,每次扣质保金500元。
贰年保修期内,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人为损坏外)乙方应提供备件更换,保障甲方正常运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天不能排除的(无备件需要厂家更换或者购买的,超过15个工作日仍不能排除的)即视为乙方售后服务不到位,甲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质保金1000元。在15个工作日后,20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的,每次扣除质保金2000元。超过20个工作日未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的50%,超过30个工作日未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返还本合同的价款给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主要设备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对第三人构成侵害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十、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账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按■选择):
□ 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必须经过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才能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4月 26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
甲 方: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 乙 方:湖南瑞安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89710099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雨花支
帐 号: 1807020104000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