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天平山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G-016
项目名称:2024年天平山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安保岗位设置
天平山景区根据按需分时段将全年安保岗位分为淡季安保岗位、旺季安保岗位及应急安保岗位,总计4500岗。其中淡季岗位数量为8个,共274天,共计2192岗;旺季岗位数量25个,共92天,共计2300岗;应急安保岗位数量1个,清明节期间8天,共计8岗。详细情况如下:
1、天平山淡季安保岗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274天,8个岗位。
序号 |
岗位 |
岗位数量 |
工作时间 |
主要工作职责 |
1 |
监控室 |
2 |
0:00-8: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夜间上班时间严密监控,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妥善处理。 |
2 |
夜间巡逻保安 |
2 |
20:00-次日8: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夜间园内打点安全巡查,配合监控室做好其他后勤安全工作。 |
3 |
后山安全防火护林员 |
1 |
0:00-24:00 |
年龄60周岁及以下。负责对后山扫墓祭拜人员进行一对一跟踪防火。 |
4 |
景区巡逻 |
1 |
12:00-20:00 |
50周岁及以下。负责园内巡查,及时制止游客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安全隐患;16点过后负责景区出口和西门消防通道出入口管理,闭园后引导游客出园。 |
5 |
东山体安全巡逻 |
1 |
8:00-17:00 |
55周岁及以下。负责东山体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6 |
西山体安全巡逻 |
1 |
8:00-17:00 |
55周岁及以下。负责西山体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合计:8×274=2192岗 |
2、天平山旺季安保岗位: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92天,25个岗位。
序号 |
岗位 |
岗位数量 |
工作时间 |
主要工作职责 |
1 |
东面停车场及馒头石周边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维持停车场入口车辆秩序,避免车辆拥堵,加强流动商贩管理,确保游客顺利入园, |
2 |
售票处 |
1 |
8:00-17:00 |
年龄50周岁及以下。负责维持售票秩序,引导游客按序购票入园,解决游客售票遇到的问题,形象端正得当,服务态度较好。 |
3 |
检票处 |
1 |
8:00-17:00 |
年龄50周岁及以下。负责维持检票秩序,对强行闯闸的游客进行制止,对发生在检票口的纠纷能够引导纠纷者到景区外,形象端正得当,服务态度较好。 |
4 |
东门出口到童梓门 |
3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东山东门出口到童梓门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5 |
童梓门到双慈亭、天云寺 |
2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后山童梓门到双慈亭、天云寺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6 |
天云寺到白马涧 |
2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后山天云寺到白马涧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7 |
白马涧到琴台山消防蓄水池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后山白马涧到琴台山消防蓄水池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8 |
秦台山消防蓄水池到西门 |
3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西山秦台山消防蓄水池到西门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防火、补票、违规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先期处置等工作,上报并配合维修被破坏的园内设施。 |
9 |
十景塘以东区域(含十景塘)巡逻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山麓十景塘及以东各点、厅堂等进行巡逻,及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
10 |
十景塘以西区域巡逻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山麓十景塘以西各点、厅堂等进行巡逻巡查,及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
11 |
一砚泉、中白云、莲华洞以下到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主山体一砚泉、中白云、莲花洞及以下区域巡查,做好巡逻、安全防火及搜救工作,如是初期火灾隐患在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
12 |
一砚泉、中白云、花洞以上到山顶、慈亭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主山体一砚泉、中白云、莲花洞以上区域巡查,做好巡逻、安全防火及搜救工作,如是初期火灾隐患在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
13 |
山顶到双慈亭 |
1 |
8:00-17: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对山顶、双慈亭至消防通道沿路区域进行巡查,做好巡逻、安全防火及搜救工作,如是初期火灾隐患在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
14 |
景区巡逻 |
1 |
12:00-20:00 |
年龄50周岁及以下。负责园内巡查,及时制止游客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安全隐患;16点过后负责景区出口和西门消防通道出入口管理,闭园后引导游客出园。 |
15 |
后山安全防火护林员 |
1 |
0:00-24:00 |
年龄60周岁及以下。负责对后山扫墓祭拜人员进行一对一跟踪防火。 |
16 |
夜间巡逻保安 |
2 |
20:00-次日8: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夜间园内打点安全巡查,配合监控室做好其他后勤安全工作。 |
17 |
监控室 |
2 |
0:00-8:00 |
年龄55周岁及以下。负责夜间上班时间严密监控,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妥善处理。 |
合计:92×25=2300岗 |
3、应急安保岗位:2024清明节期间,共8天,1个岗位,8个岗。具体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现场确认。
共计:2192岗+2300岗+8岗(清明节期间)= 4500岗,预算72万,每人每天每岗160元。
注:项目成交后,以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并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上岗证,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后才能上岗。
(二)人员基本工作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景区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景区规章制度,不做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及不符合工作岗位的事;严格遵守景区管理及工作制度,上岗期间禁止吸烟,禁止吃游食,禁止扎堆聊天,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完成甲方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2、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每月不得少于2次安保训练,一次体能训练,一次反恐演练(时间安排在上班前或下班后,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积极参加景区组织的消防训练,能够熟练使用消防水泵、水带连接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做好对客服务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检查、维护好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应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积极妥善处理。
3、熟知工作职责,爱护公共财务。熟知岗位工作职责,在岗履职尽责,遵守维护景区管理及经营活动等秩序,协助保障售检票顺畅、入园顺畅、游园顺畅、出园顺畅;主动提醒游客文明游园,制止吸烟、踩绿、折枝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及时处置、制止、上报违法经营活动(包括门前三包区域)。禁止损坏工作财务,主动保护景区工作环境及装备、设备等;提前10分钟到达岗做好上、下班交接班记录及卫生工作,检查安全设备及对讲机通信运转是否正常。
4、仪容仪表整洁、工作态度端正。着装整齐(穿着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购买的统一服装及设施设备)、文明礼貌,态度端正,热情服务,主动积极回应游客的求助和询问,在完成本职工作后,尽力为游客提供服务,若自身无法解决则将游客引导至景区工作人员处。
(三)人员及岗位具体工作职责
天平山景区根据工作内容及工作需要,将安保岗位分为5种,分别为监控室岗位、夜间巡逻岗位、山体及山麓巡逻岗位、后山安全防火护林员岗位、山麓驻点岗位。全部安保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参照人员基本工作要求及岗位具体工作职责要求确定职责。同时,乙方于现场设置保安主管1名。
1.保安主管
1.1服从景区保安负责人做好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乙方分管天平山项目负责人及驻天平山项目经理必须参加。
1.2负责保安人员的排班。上岗前集合好本队保安人员,检查着装、仪表、工牌并提出工作要求后进行交接班,下岗后集合本队人员进行工作讲评。
1.3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和程序,掌握景区内保安工作的重点防范部位。如实记载本班工作中遇到和处理过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景区保安负责人汇报。
1.4协助做好保安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1.5对保安员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1.6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处理和预防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景区保安负责人、保安公司带班领导。
1.7协助保安公司带班队长、景区保安负责人处理关于保安方面的投诉。
1.8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9了解本队保安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1.10定时和不定时到各岗位巡查(每班每岗位不少于4次)。巡查时,发现有不认真执勤或违纪、违章等情况,要立即纠正。
1.11每天向景区保安负责人汇报执勤人员名单及执勤情况。
1.12主管休假或因事不在岗位时,由其指定保安全权出理本队所有事务。
1.13完成景区安保科交办的其他任务。
2.监控室岗位
2.1工作期间,不得睡觉、聊天、吸烟,保持监控室室内以及监控设备干净整洁;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需长时间脱岗,则需提前报告景区安保负责人,允许后安排人员替岗。
2.2严格执行值班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妥善处理,并认真记录具体内容及处置结果,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领导报告,确保安全;
2.3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报修,尽快恢复正常运转,同时立即通知值班保安人员加强防范;
2.4爱护监控设备,上岗前认真检查监控设备,做到无遗漏、无差错,做好上下班交接记录后方可下班;
2.5熟练操作监控设施设备,配合做好景区广播以及翻看视频监控工作;
2.6监控室工作人员应服从单位安排,积极完成景区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夜间巡逻岗位
3.1夜间值班巡查人员协同监控室做好当日清园起至次日开园前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不得饮酒或者进行其他任何的娱乐活动,不得带人进入园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睡觉;当接到监控室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
3.2夜间值班巡查人员上岗清园并检查全园厅堂所陈列的家具、摆件等其他景区贵重物品进行查验,与白天工作人员交接后方可离园。
3.3防盗、防火报警设备布防后,夜间值班巡查人员应遵守规定的巡更时间、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巡更。对园内各道路、景点、桥梁、古老树木及各部门、厅堂、经营点的门、窗、电器和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3.4夜间值班巡查人员按规定饲养值班犬,巡查必须2人一组,在巡查中必须带值班犬一起巡查,按规定使用打点器打点,采点时必须提高警惕性,增强责任心,掌握周围情况,所采集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3.5夜间值班巡查人员应认真做好当天的值班巡查记录,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牢记火警119,盗警110,救护120,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或报公安派出所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
3.6夜间巡查人员负责对童梓门、天云寺的供水。
3.7夜间值班巡查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由公司安排他人顶替,不得无故缺席并及时报告。
3.8爱护值班器具,值班前对值班器具(巡逻仪、对讲机、电筒等)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3.9夜间值班巡查人员应服从单位安排,完成景区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山体及山麓巡逻岗位
4.1排查事故隐患,做好对天平山景区内古建筑、馒头石广场及山体铁丝网周边区域的巡视,劝阻游客不要破坏古建筑及厅堂陈设,制止游客在园内吸烟,杜绝逃票、游泳、垂钓、撒网、破坏围网等不文明现象发生,及时制止破坏景区内各类动物、植物、建筑和公共设施,做好景区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工作。
4.2做好景区内经营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制止在景区内无证经营,对乱堆乱放,扩大经营面积、品种,乱搭乱建,到期不搬迁,不配合景区工作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至相关科室。
4.3做好景区内的秩序维持工作,引导游客从出口处离开景区,妥善劝阻游客之间的纠纷,热情服务,接受游客的求助和询问,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为游客解决问题。
4.4发现邪教,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5做好保安的反恐防暴训练,并形成台账,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上报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6做好景区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7完成景区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5.后山安全防火护林员岗位
5.1负责对后山扫墓祭拜人员进行一对一跟踪防火。
5.2及时制止破坏景区内各类动物、植物、建筑和公共设施,制止游客在园内吸烟。
5.3排查事故隐患,做好景区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工作。
5.4发现邪教,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5.5及时上报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景区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6认真负责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生产任务。
6.山麓驻点岗位
6.1负责维持售票、检票及出入园秩序,引导游客按序购票入园,协助检票组维护检票入口的秩序,指引出园路线,协助解决售票、检票遇到的问题。
6.2负责蛇形通道口、售票大厅内、护栏周边、检票口内秩序维护工作,制止野导、黄牛在售票大厅护栏外及天平山景区正门周边卖票、拉客等现象;严格检查游客携带入园的包裹行李,加强反恐,杜绝游客将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刀具利器、等危险品及宠物携带入景区;遇争吵、逃票等行为,应主动上前劝阻及制止并妥善处理;为游客指引游园路线、厕所、出园路线,防止游客逆流造成拥堵;制止吸烟、踩绿、折枝等违规或不文明行为。
6.3负责馒头石广场及出口至小兰亭区域的秩序维护,阻止非法经营以及非法宣传等活动;制止游客在池塘边垂钓、抓鱼、放地笼、烧烤、放无人机、戏水、游泳等行为。
6.4认真负责完成景区交办的其他工作生产任务。
(四)考核办法
甲方通过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乙方人员履职和考勤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中,考勤由景区办公室负责,于下月第一周周五前汇总签字后对接至安保科,考勤结果由办公室、安保科及乙方三方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付款依据。
主要采取抽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考勤、履职情况、投诉情况、设施设备配置及维护情况、台账资料等内容进行周、月、季度、年度检查后填写考核表,考核表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注:甲方根据办公室打卡记录对乙方员工进行考核,无故少打缺打卡及迟到早退视均为缺人缺岗,缺人缺岗按照合同价款对应每人每天工资的1.5倍进行扣款,直至扣完当月应付合同价款为止。由于景区工作需要通知的加班值守,应按照合同价款的每人每天每小时工资的2倍进行发放补贴(满半小时开始计算,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补贴金额由甲方凭相关证明支付至乙方,并由乙方确保足额支付至在岗人员,其他补偿方式可与在岗人员协商确定。
1、奖惩措施
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制定合理物质奖惩措施,定期予以落实,用以调动固定岗及临时保安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保安履职能力。
1.1奖励制度
1.1.1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全年没有出现过失事故;
1.1.2及时发现消防、建筑、用电、治安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
1.1.3发生突发事件时有特殊表现及见义勇为行为;
1.1.4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录制尽责表现突出,无安全事故、秩序顺畅;
1.1.5拾金不昧及时上交;
1.1.6各项考核成绩突出;
1.1.7由甲乙其中一方提出,并经双方同意的应该予以奖励的其他情况。
以上各项,由天平山景区和乙方按月度审核,审核通过,乙方应适当奖励其员工100元—1000元。费用由乙方承担。
2、处罚规定
由乙方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或乙方违约及服务不到位等情况造成的甲方财物或名誉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判定,事后乙方未做补救、补救不积极不主动或无法消除影响的,将作为考核内容进行违约处罚,所扣金额均在每月支付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中一并扣除。
2.1成交单位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发放上月安保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如出现拖欠工资情况,拖欠1-3天,扣除当月合同支付价款的5%,4到7天,扣除当月合同支付价款的10%,8到14天,扣除当月合同支付价款的30%,15到30天,扣除当月合同支付价款的70%,1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2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人脸识别打卡机一台、夜间巡更机2台(一台备用)、适量登山防护器具(登山杖、登山背包等)、对讲机及冬季防寒保暖物资,保安使用对讲机不得少于人手一台,登山器具不得少于2份,此费用包含在报价里。未提供打卡机、对讲机、登山防护器具或冬季防寒保暖之一的扣除2000元。
2.3乙方人员在岗期间不履行职责或不尽责,违反管理规定,每次发现扣合同价款中每人每天每岗费用的2倍;未履行好职责且造成秩序混乱扣10000元;私自放人入园经核实后按全票票价的2倍进行补偿;造成单位名誉、财产等损失扣10000元;造成有责投诉,扣款5000元/次。上级单位检查及其他重大检查期间,上级部门发现乙方工作方面问题的,扣除1000-5000元/处。
2.4乙方工作人员应在正式上岗前未在7个工作日前招齐,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作相应的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调整,以上未落实的扣除成交金额1%。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更换人员,违反扣5000元。在岗人员数量未达到标书要求少一人每月扣2000元,年龄超标一人每月扣1000元,且当月人员流动率超过30%,扣除200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岗率未达到100%扣1000元;未按景区要求在节假日增派人员,扣除当月物业费5000元。乙方人员未取得公安部门专业培训上岗证就上岗的每人扣1000元。(部分岗位人员经甲方同意除外)
2.5若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职责或天平山相关制度规定,甲方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更换人员,且乙方必须执行,并进行相应的处罚500元/次,拒不执行扣除当月物业费。
2.6乙方人员聚众,直接找管理处闹事的扣除所有合同价款,且视为乙方违约自动解聘。对上访人员未能及时劝阻而造成后果的扣除当月全部应付合同价款。
2.7单位财产受到损失,乙方存在过错扣1000-5000元,且按照实际损失追究乙方责任。园内物品失窃,价值不满1000元按1000元扣,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格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发现消防、建筑、用电、治安隐患不及时处理、不及时上报的扣1000元/次。发生安全事故与乙方人员有关扣10000元/次,并追究公司责任。遇突发事件未按应急预案程序落实且造成影响的扣1000-5000元/次。乙方人员在工作岗位、休息间等区域发生私拉乱接等易产生安全隐患行为的,应当天整改到位,否则扣款2000元/次。
2.8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制作工作台账,台账不达标每次扣500--1000元。无故缺席召开的工作例会,扣除2000元。
2.9以上处罚对象均为乙方单位。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沟通协调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采购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灵天路天平山风景名胜区
联系方式:0512-66550725(朱耀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6、0512-6516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高凡
电话:0512-65161796、0512-65161793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3年10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3年10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2024年天平山安保服务项目 | 为加强景区管理,维护秩序,防止意外发生,及时救援等情况 | 72 | 2023-11 | 是 | 是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