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金自然资告字〔20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按“标准地”公开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其他主要控制指标要求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JZZB-GT-2023-08(二次) |
金寨经济开发区大别山路以北、大兴寺路以东、汇和铝材项目以北 |
34858.38㎡(52.29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50年 |
挂牌出让 |
377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377 |
JZZB-GT-2023-09(二次) |
金寨经济开发区天堂湖路以东、金水路以南 |
25868.37㎡(38.80亩) |
工业用地 |
≥1.3 |
>40% |
≤15% |
50年 |
挂牌出让 |
279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279 |
JZZB-GT-2023-17 |
金寨经济开发区大兴寺路以西、 金水路以南 |
29681.80㎡(44.52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50年 |
挂牌出让 |
321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321 |
JZZB-GT-2023-18 |
金寨经济开发区大别山路以南、笔架山路以北、银河路以东、南溪路以西 |
4090.24㎡(6.14亩) |
工业用地 |
≥1.3 |
>40 |
≤15% |
50年 |
挂牌出让 |
44.2 |
5万元或其整倍数 |
44.2 |
JZZB-GT-2023-19 |
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水路以南、金岭路以东 |
29874.5㎡(44.81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50年 |
挂牌出让 |
323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323 |
JZZB-GT-2023-20 |
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家寨路以东、新之宁物流园项目南侧 |
1779.99㎡(2.67亩) |
工业用地 |
≥1.3 |
>40 |
≤15% |
50年 |
挂牌出让 |
19.2 |
5万元或其整倍数 |
19.2 |
(二)出让地块准入行业和经济、能耗、环境等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准入行业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JZZB-GT-2023-08 |
新能源制造业 |
≥200 |
≥15 |
≥1.6 |
具体参照执行《金寨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
JZZB-GT-2023-09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00 |
≥15 |
≥7.3 |
|
JZZB-GT-2023-17 |
其他制造业 |
≥200 |
≥15 |
≥4.2 |
|
JZZB-GT-2023-18 |
汽车制造业 |
≥200 |
≥12 |
≥6.0 |
|
JZZB-GT-2023-19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00 |
≥12 |
≥5.5 |
|
JZZB-GT-2023-20 |
仓储物流业 |
≥150 |
≥10 |
/ |
|
备注 |
调节系数按照《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试行)》的规定执行。 |
上述地块为现状净地出让,详细规划要求参见规划设计条件。
上述地块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完成土地交付当日,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发证”。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当日,可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同时为购房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交房(验收)即发证”。 该项目如有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不接受在我县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行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申请时应提交所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12日17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在本公告页面(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产—金寨县—交易查询-本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免费自行下载获取,须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四、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12日17时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l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资格审查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23年6月13日9时前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和其他规定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报名截止时的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以上(含2家)的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1家的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无人取得资格的地块,自动终止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出让文件中有关拍卖的规定,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出让文件中有关挂牌的规定。
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出让时间(挂牌): 2023年6月3日8时至2023年6月13日10时。
公开出让时间(拍卖): 2023年6月13日上午10时开始。
公开出让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竞买人须于2023年6月13日9时前持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贰份)到公开出让现场办理资料查验、竞买登记、领取号牌等手续。
八、成交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竞买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的竞买人进行现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的竞买人必须采用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均须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金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土地出让金要求在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竞得人未按时支付以上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土地成交后,出让人1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在自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所有地块均要在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并要及时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和达产复核。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契税及其他应征收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五)未尽事宜和具体要求详见本地块公开出让须知。
十、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账号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子账号:20000278890666600003777]
(三)竞买保证金缴款方式:由竞买人通过转账方式缴款(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款)。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中心综合楼16楼
联 系 人: 易成禄 高绪权
联系电话:0564-7350765(金寨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64-7356810(金寨县土地开发整理与收购储备中心)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401?type=4&action=list&nav=3&sub=&catId=7325528)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http://ggzy.luan.gov.cn//土地及矿产·金寨县) 《皖西日报》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注:1.保证金转账发票请备注***地块保证金
2.报名时请不要用文件包形式上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