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猇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新型井盖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kw-zb20240527-01h
预算金额1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宜昌市犹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新型井盖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KW-ZB20240527-01H)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犹亭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犹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新型井盖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75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琥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构筑物,采购数量:1项;主要功能或目标:车行道新型井盖20个、人行道 新型井盖300个、新型雨箅10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犹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年新型井盖设施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虢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年新型井盖设施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供应商应当出 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入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 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琥亭区虢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虢亭区虢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质疑: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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