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段消防设施、器材维保及检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车辆段消防设施、器材维保及检测已由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成本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XA-AKCLD-2023-0099
项目地点:安康车辆段段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场所
维保检测项目内容包含:(1)综合楼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消控室设备设施维保;(2)段管生产、生活区域声光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维保;(3)段管生产、生活区域温感、烟感探测器维保;(4)综合楼防排烟系统维保;(5)综合楼自动喷淋系统维保;(6)段管生产、生活区域室外消火栓系统维保;(7)段管内生产、生活场所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保;(8)2号单身楼消防栓系统维保;(9)喷漆库、危化品存放间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维保;(10)段管生产生活区域消防供配电维保;(11)段管生产生活区域消防给水系统维保;(12)段管生产、生活区域消防设施年度检测。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以上内容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维保检测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3.2本次投标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工作场所、资质等方面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在标书内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3年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记录。
3.5投标人应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发包单位需要。
3.6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消防设施维保、检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关键页、双方签单页。
3.7对检测、维保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应在24小时内进行处置完毕(特殊、专用配件修复时间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协助委托方制定安保过渡措施)。对委托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器材隐患,应在接到委托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前来现场确认和处置,能够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且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投标单位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4.2 参加投标者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后,请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月15 日14时30分,地点:安康车辆段招标办。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安康车辆段
邮编:725005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5-2228383、15109156630
7.招标时间及地点
7.1招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7.2招标地点:安康车辆段段部二楼会议室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安康车辆段
7.3届时请招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
8.其他说明
8.1中标单位在结算费用时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2本项目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即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价的招标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车辆段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