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黄河桥、香东桥、香炉礁桥等 17 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1539.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17490
预算金额1539.18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华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39.18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金平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黄河桥、香东桥、香炉礁桥等 17 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黄河桥、香东桥、香炉礁桥等17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7490 | 工程名称 | 黄河桥、香东桥、香炉礁桥等17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7490001002 | 标段名称 | 黄河桥、香东桥、香炉礁桥等 17 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大连华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0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黄金平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赣1362006200701257 | 15391809.910000元 | 395日历天 | 合格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特级 | 93.4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黄金平 | 关志健 | 黄家益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赣1362006200701257 | 晋1412016201727780 | 闽2352018201916981 | ||||||||||||||
投标报价 | 15391809.910000元 | 15423832.580000元 | 15439801.71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95日历天 | 395日历天 | 39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特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评审得分 | 93.43 | 92.34 | 91.62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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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清标显示不是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 | ||||||||||||||||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清标显示不是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 | ||||||||||||||||
陕西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清标显示不是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 | ||||||||||||||||
辽宁城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未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及担保费用缴纳均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证明。 | ||||||||||||||||
湖北鄂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清标显示不是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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