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56.2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市fj2024-008000000
预算金额27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卜科长0478-873800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占0478-8756665
中标公司上海玖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7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内蒙古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78.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市FJ2024-008000000
公告标段(包)编号:市FJ2024-008-01-0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项目编号:市FJ2024-008000000
公告标段(包)编号:市FJ2024-008-01-0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市FJ2024-008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项目设备采购 市FJ2024-008-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7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784560.0000 |
工期(交货期) |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企业业绩 | 1、“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1年项目永济干渠(29+200~35+119)段渠道衬砌及建筑物配套工程2、“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2022 年项目(永济干渠35+119~42+100、正稍分干渠 0+000~6+000)段渠道衬砌及建筑物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3、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国管部分)施工第一标段4、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施工第五标段5、巡视固定翼无人机6、固定翼航测无人机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上海玖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7780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企业业绩 | 1、巡护快艇(敞口艇销售合同)2、救援艇(救援冲锋舟(组合)船艇销售合同)3、空气动力船(气垫船)4、空气动力船(气垫船)5、空气动力船(救援船艇气垫船)6、空气动力船(全垫升气垫船气垫船)7、自扶正救援艇和固定翼无人机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尚曦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78730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企业业绩 |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3.4.1投标保证金中的相关规定。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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