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一采两年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6.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530000jh202214884
预算金额26.4万元
招标公司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蒙08744088072
中标公司云南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6.4万元
中标联系人-13987443434
公告正文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一采两年项目)成交公告
2022-09-30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2-09-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15 | 成交日期 | 2022-09-22 |
成交供应商 | 富源县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26.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44629120 | ||
采购单位 |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源县胜境大道麦坪河村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446291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44088072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1
供应商名称:富源县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金城北路
成交金额(万元):2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1 |
名称: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范围:办公楼及住宿区 |
服务要求:按照合同执行 |
服务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服务标准:正常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宏峰、张俊、王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不收费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富源县胜境大道麦坪河村63号
联系方式:08744629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44088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蒙
电 话:08744629120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01采购计划表.xls | 2022-09-30 | 下载下载 | |
采购文件 | 物业服务合同.pdf | 2022-09-30 | 下载下载 |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RBWY2022-08
甲方(业主单位):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乙方(服务单位):富源县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22年7月一日
BII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富源县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的物业安保服务,创造优美、整洁、
安全、方便、舒适、有序、文明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业服务内容
(一)甲方将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的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
实行统一服务,综合管理。
(二)乙方为甲方配置的服务人员15人,其中:主管1名,
保安值班人员7名;水电工兼安保员1名,保洁员及绿化人员3
名;食堂人员及服务员3名。乙方配置所有人员除按乙方要求开
展相关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完成甲方按合同
约定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服务事项包括: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及住宿区域
内的安全保卫服务,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区域及办公区
域内环境卫生;楼层卫生间、过道、大小会议室、办公室等保洁
服务;住宿区公共部分卫生,室外楼梯、过道、扶手保洁服务;
食堂服务;车辆管理;办公区域、公共区域水电维修服务及领导
-1-
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四)乙方配置在甲方上班的服务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
合同,为服务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所产生的劳动关系纠纷、安
全事故及第三方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
后果。
第二条物业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自2022年7月1日起到
2023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继续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总价每年人民币:528000.00
元/年。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物业服务费为包干制,盈余或
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二)付款时间:按季支付,每季度付人民币:132000.00
元,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整。乙方与每季度结束后开具符合甲
方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如因乙
方原因急于提供发票或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
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转账。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曲靖市商业银行富源支行
开户名:富源县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303250101600000440023
(四)乙方确认其提供的上述账户信息准确无误,甲方将款
项足额支付至上述账户即为完成付款义务。如乙方账户信息发生
改变,应予交付发票时同时交付加盖乙方公章的账户变更说明,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知悉甲方财政资金的属性,如由于甲方财政资金
拨付不到位等财政方面的原因导致甲方付款逾期的,则乙方同意
不视为甲方违约,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且不得以此为由拒绝
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保安服务
第四条保安员主要任务及护卫范围: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
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治安秩序”的保安护卫工作。
(二)护卫地点和范围、职责: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
公共区域、住宿区域的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
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他
服务。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不离岗,交接班时,应明确任务和
2M
上一班遗留问题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考勤监督与信件收发工
作,不准私拆单位及个人的信件;必须牢记火警、盗警和直属上
级领导的电话号码,以备急用;每日认真填写保安执勤记录表,
在甲方需要时及时提供。
-3
(三)结合甲方车辆停车的管理要求,做好地面引导停放秩
序的管理维护管理工作。合理管理地面停车位,严禁临时停车(地
面网线)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加强对停车位不足的临时停位有序
引导管理,杜绝无序乱停放现象发生。做好针对院内非机动车集
中停放管理工作。
(四)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坐班安保值守,日夜巡逻。
第五条保安员数量:保安人员7名,全部由乙方提供。
第六条保安员的管理
(一)保安员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制度及
工作安排。
(二)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着装(着保安服、系武装带、配警
棍),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秘密。
(三)保安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
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保安人员的安全、保险、
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
或不称职保安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要求,乙方必须接受;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
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保安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若甲方办公地点搬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因甲方
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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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进行处罚,根据情节
严重情况处罚100-500元,罚款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派出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前
科)、文化素质较高(初中以上)、仪表端庄、工作责任心强等条
件,保安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向其支付工资等相关劳动报
酬,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政审资料存档。
(二)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
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保安员的工作服装及安保器械。
(三)因工作需要,乙方有权调换保安员,有权辞退不合格
的保安员。
(四)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
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依照劳动法进行妥善处理。
(五)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第三章保洁、绿化服务
第九条保洁范围:
日常保洁区域: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走廊、卫生间、
大小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篮球室、健身室、阅览室、乒乓
.
球室、办公楼楼层卫生间保洁服务;住宿区公共部分卫生,室外
楼梯、过道、扶手保洁服务。
第十条保洁标准:
除按甲方要求清洁外,办公区域服务大厅所有固定配备的物
-5-
品每天擦洗一至二遍;窗明地亮地面无垃圾、无痰迹、物品设施
无灰尘、无污垢、垃圾日产日清。根据甲方要求一年进行2次大
扫除。
第十一条绿化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公共区域及住宿内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定期对所有植物浇水,每年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除虫、修枝、施肥
等绿化工作。绿化维护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养
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
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甲方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办公地点、工作时间的水、
电供应,保洁员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场所。保洁用具及材
料由乙方负责购买。
(三)教育有关人员遵守卫生制度,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
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四)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
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五)督促乙方搞好保洁人员健康检查和岗位培训,甲方定
期或不定期对卫生责任区进行抽查,出现卫生不达要求的根据情
节严重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罚款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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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负责指派保洁人员应身体健康、诚实勤劳,从事
本合同项下的清洁工作,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向其支
付工资等相关劳动报酬,并向甲方提供保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
档。为清洁人员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合同期内,保洁人员在
从事正常的清洁工作中遭遇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
无关。
(二)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保洁人员的工作服,保洁用具。
(三)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确保清洁
质量。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特殊时期的大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标
准做好清洁工作,达到甲方满意,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卫生保洁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
政治、业务素质和卫生观念,安排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作能力
强的保洁员,保持清洁人员相对稳定。
(五)教育清洁人员保守秘密,讲究礼貌热情为工作人员服
务,不发生违纪行为,不在楼内会客,不与工作人员乱拉关系。
(六)所有清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正,衣帽整洁,
工作时作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七)保洁人员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赔偿责任。
第四章水电工程维护服务
第十四条水电设施的维护与要求
(一)乙方水电维护人员必须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按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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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要求做好水电维护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确保甲方的水电畅通,
不影响甲方的工作及住户的生活。
(二)应不定期的巡视检修公共区域区内各楼层水电畅通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维修,并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及
时、优先维修重要公共通道、办公室、大门、道路路灯等重要部
位的灯具;高空维修照明系统应做好安全可靠的保障措施。
(三)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水压、电机启停工作状态;
检查设备设施的有无积尘、脱漆、生锈、杂音、异味和跑、冒、
滴、漏水等现象,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四)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做好维修值班工作,接到报修
电话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处理。
(五)日常水电维修更换的材料费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
负责维护;若公共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部分出现大面积维修及更
换,或者因甲方工作需求更改水电设施,所发生的一切材料费、
工时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积极配合处理。
第五章住户物业服务
第十五条住户物业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公共设施、公共部分的环境卫生,包含住
户室外公共场所、楼梯、楼梯扶手、走廊过道的卫生保洁;公共
设施部分的水电维修,停车管理等。
(二)服务标准:对住宿楼公共场所、公共厕所、楼梯、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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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道每天清扫一次;公共楼道内的垃圾清倒一次;楼梯扶手每周
清擦一次;室外的楼梯、走廊、过道根据情况每月用水拖把拖2-3
次。
(三)水电维修:水电公共部分日常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住户室内的水电维修、更换的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住户自行承担,
与乙方无关,乙方积极配合处理。
(四)停车管理:随时保持停车场清洁卫生,对乱停乱放的
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出
入登记,除住户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辆
进入时,都应进行相关检查核验后方能驶入,停车场门卫设一人,
负责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确保住宿区车辆停放安全规范。
第六章食堂服务
第十六条食堂服务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
相关规定,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与安全;配备的食堂人员应
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无疾病无传染病,体检合格方能正常上
班。
(二)乙方为甲方配备的食堂人员负责主副食品的调剂、细
加工的制作,食品的安全,生、熟案板的卫生清洁,对操作工具
的保养,搞好个人卫生,做好烹饪工作,保证饮食卫生。
(三)食堂人员应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着装,包括工作帽、口罩、围裙、防滑鞋等;
9.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本着
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
(四)乙方应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清
理、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
互交叉污染;食材、灶具等要清洗干净,餐具清洗干净后必须在
消毒柜中高温消毒,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
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
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如遇临时停水、停电
时,需有应急处理方案,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确保供餐正
常。
(六)食堂人员与甲方食堂保管员、采购员密切配合,保证
饭菜质量和安全卫生。
(七)甲方有工作接待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食堂
帮扶人员,做好用餐接待工作。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自身
原因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
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物业服务费总额的20%。
(二)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确需中
止或解除的,须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若合同期间发生办公地点
-10-
搬迁,将根据搬迁后的具体情况,与乙方重新协商物业服务费并
达成一致意见,除物业服务费按新协商的执行外,其余均按本合
同执行;若因物业服务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
逾期超过30天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均可协商
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
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20%的标
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
应的损失。经甲方通知乙方仍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5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2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拒不撤出的,甲方
有权对乙方财物进行处置,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业主信息或甲方信息用
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20%标准向业主或甲
M
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业主或甲方所遭受的直
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支出的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律
师费、公告费、保全费、诉讼费、交通费、劳务费等)的,乙方
-11-
应当补足。乙方有本条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由于
工作失职,发生失火事故、盗窃事件、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安
全事故等,经甲乙双方认定确属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
担相应责任,甲乙双方有争议的提交相关专业机构认定为准。若
属于甲方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属于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
素引起的安全事故于乙方无关。
(二)责任归属未查清之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忠实履
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因此擅自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视
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属于乙方承担赔偿的,乙方的
赔偿额按照物品原值抵扣使用折旧后的价值进行赔偿。具体赔偿
数额由双方在协商确定。
第八章保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于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
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
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
业秘密、国家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及尚未公开的任何资料/信
息)予以保密,不论是否明确为保密信息均应履行相应保密义务。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或允许其使用该资料或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将
·12
前述资料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合
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事项,应本着“友
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应向甲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协商或诉讼期间,对
于本合同无争议的条款,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一条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
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权利
义务的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
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遭遇不可抗力
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向对方
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
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第二十三条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
系(“通知”),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
限公可
递交,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
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专人递交的通知,在递交
之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服务发出的通知,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
后第三日视为送达;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发件人传真机显
-13-
示已经成功传送之当日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5_个工
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
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约定的联络方法适用于本协议相关的各
类通知、协议、文书的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履行期间各类通
知、协议等文件的送达,以及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
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
再审程序、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
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
合同。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则应以补充协议规定
的相关内容为准。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若甲方还需继续承
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
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
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
甲方: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乙方:富源县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富源县金城路551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者委托代理人):常
1598748b78
联系电话:13987443434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Y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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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盖章): | 采购单位名称 (盖章): |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4530000JH202214884 | 4530000JH202214884 | 4530000JH202214884 | |||
采购单位机构代码 | 采购单位机构代码 | 采购单位机构代码 | 115303250151591530 | 115303250151591530 | 单位分管领导或授权领导签字 | 单位分管领导或授权领导签字 | 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 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 ||||
计划名称 | 计划名称 | 计划名称 |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盖财务章) |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盖财务章)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资金总额(元) | 资金总额(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 | 经办人联系电话(座机) | 经办人联系电话(座机) | |
264000 | 264000 | 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 15887914999 |
264000 | 264000 | 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1)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200000元;说明:司法业务经费 (2)文号:云财政法〔2022〕44号;金额:64000元;说明:无 | 填报时间 | 填报时间 | 2022-08-29 16:49:41 |
拟报组织形式: 拟报采购方式: 是否协议/定点: 是否追加合同: | 拟报组织形式: 拟报采购方式: 是否协议/定点: 是否追加合同: | 政府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 否 否 | 编报说明: (采购方式选择说明) |
编报说明: (采购方式选择说明)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本次采购实际,采用此方式进行采购。(注:为第二年采购,属于一采两年的项目) |
申报内容: | 申报内容: | 申报内容: | 本计划预算总额: | 本计划预算总额: | 264000 | 元 | ||||||
标段代码 | 序号 | 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是否进口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金额 (元)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1 | (C120401)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否 | 0.5 | 项 | 528000 | 264000 | 采购人指点地点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备注:1.本表由“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采购单位经办人打印,相关人员签章后,经办人扫描上传电子图片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2.进口产品需按相关规定事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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