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4年综合供能服务站大气污染物检测】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40117-000012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4年综合供能服务站大气污染物检测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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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绍兴上虞城北客运加油站有限公司 | ||
2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3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嵊州城南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4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嵊州市城发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5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新昌工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6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新昌城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7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新昌交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8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嵊州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9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绍兴市上虞区浙能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10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油气泄漏监测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 | 1 | 项 | 6% | 2024-12-31 | 绍兴市柯桥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综合供能服务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第四十条第九款: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5 年。第四十条第二款: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品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59号32号楼402室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1-18 至2024-01-22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丁工 | 电话: 13588837466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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