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P19-B35地块、P19-B24地块10kV含浦线318-2#→328-4#等杆线路迁改项目(低压部分)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新建水泥杆若干、敷设低压电缆、架设低压绝缘线、新装拉线装置,拆除水泥杆若干、低压绝缘线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相关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三、技术规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投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本项目拟投入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六、验收标准:
1、本工程依据《工厂配电设计手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电力工程设计手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交付合格的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范及合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计价和计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及计价程序计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2年11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询价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
(1)施工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暂定价的70%;
(2)施工预算经甲方审定且经竣工验收后复核,如工程量变更在±5%以内,以评审预算价作为包干价,如工程量变更超出±5%,由财评审定结算价作为包干价;确定最终包干价后支付至包干价的97%;尾款3%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本项目所有工程均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如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工程,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其他的供应商完成该项工程,因此而产生的包含工程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新建水泥杆若干、敷设低压电缆、架设低压绝缘线、新装拉线装置,拆除水泥杆若干、低压绝缘线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相关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三、技术规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投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本项目拟投入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六、验收标准:
1、本工程依据《工厂配电设计手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电力工程设计手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交付合格的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范及合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计价和计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及计价程序计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2年11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询价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
(1)施工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暂定价的70%;
(2)施工预算经甲方审定且经竣工验收后复核,如工程量变更在±5%以内,以评审预算价作为包干价,如工程量变更超出±5%,由财评审定结算价作为包干价;确定最终包干价后支付至包干价的97%;尾款3%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本项目所有工程均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如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工程,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其他的供应商完成该项工程,因此而产生的包含工程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