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202308005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博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五里庙东街42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壹万壹仟捌佰元整(小写:101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服务。 服务要求:(1)技术支撑:覆盖三普全流程,含土壤样点校核承担;外业调查和采样、内业样品制备与分析和数据审核等实施方案、过程环节和总结验收等技术指导、咨询与培训等。(2)人员配备:项目组中,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项目组成员。(3)外业质量控制:对外业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调查和采样进行县级外部质量控制。包括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采样点位代表性,采样方法规范性、采样与描述信息、景观和工作照片合理性,样品数量、重量及其交接规范性等。(4)内业质量控制:对内业中样品制备、保存、流转环节和样品检测进行县级外部质量。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合格率、异常样品复检合格率质量评价; 密码平行样品检测结果、质控样品检测结果和留样抽检结果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内业外业质控参比物质或标准样品的购买,以及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审核。(5)指导普查数据整理分析,成果报告编写等。 服务时间:项目签订合同后2025年09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对三普工作进行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到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忠文、沈刚、翁亚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服务费按15094.4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联系电话:0564-7711778。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521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771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564-7711778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