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07月至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54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顺德新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顺德新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落实粤财工【2016】70号及佛财外【2016】31号的要求,对顺德新港实施因海关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服务采购。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核定标准。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以海关标识的放行信息为核定标准。 2.查验结果确认。对查验没有问题的,由海关部门负责确认,并在查验工作完成后,在放行信息予以标识并发送至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即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海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查验结果的确认规则和对查验没有问题进行标识的方式。 3.查验情况统计。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报送各自码头通关查验配套服务情况。相关查验统计数据作为执行本项目支付服务费
|
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采购。 | 560.00 | 2024年10月 | |
2 | 北滘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北滘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落实粤财工【2016】70号及佛财外【2016】31号的要求,对北滘港实施因海关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服务采购。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核定标准。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以海关标识的放行信息为核定标准。 2.查验结果确认。对查验没有问题的,由海关部门负责确认,并在查验工作完成后,在放行信息予以标识并发送至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即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海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查验结果的确认规则和对查验没有问题进行标识的方式。 3.查验情况统计。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报送各自码头通关查验配套服务情况。相关查验统计数据作为执行本项目支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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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采购。 | 540.00 | 2024年10月 | |
3 | 勒流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勒流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落实粤财工【2016】70号及佛财外【2016】31号的要求,对勒流港实施因海关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服务采购。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核定标准。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以海关标识的放行信息为核定标准。 2.查验结果确认。对查验没有问题的,由海关部门负责确认,并在查验工作完成后,在放行信息予以标识并发送至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即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海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查验结果的确认规则和对查验没有问题进行标识的方式。 3.查验情况统计。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报送各自码头通关查验配套服务情况。相关查验统计数据作为执行本项目支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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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采购。 | 160.00 | 2024年10月 | |
4 | 容奇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容奇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落实粤财工【2016】70号及佛财外【2016】31号的要求,对容奇港实施因海关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服务采购。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核定标准。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以海关标识的放行信息为核定标准。 2.查验结果确认。对查验没有问题的,由海关部门负责确认,并在查验工作完成后,在放行信息予以标识并发送至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即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海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查验结果的确认规则和对查验没有问题进行标识的方式。 3.查验情况统计。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报送各自码头通关查验配套服务情况。相关查验统计数据作为执行本项目支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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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采购。 | 40.00 | 2024年10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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