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E311项目骡子车白车身试制(二次)
金额
484.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4.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严0431-805316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311项目骡子车白车身试制(二次)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02-01 16:33:23

包件名称:E311项目骡子车白车身试制(二次)

包件编号:0736-XB20230038/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名称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4848269

第二名

中源汽车零部件(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5380000

第三名

烟台怡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5939860.25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秦轩汽车科技(天长)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开启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个类似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扫描件内显示的信息应清晰可辨,项目名称及合同双方名称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 不合格 仅提供业绩汇总表,未提供相关其它证明材料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

电话:0431-80531686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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