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5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5月24日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LF0121SZ04QY77P),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评标情況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況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的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服务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服务 | 东莞市红业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深圳市富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广东玖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对上述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中标候选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发布中标候选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有质疑时,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三)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深圳市领康达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深圳市领康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755-88377576-2324
邮政编码:518040
电邮: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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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