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分公司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43号前座商铺及后座3套宿舍整体出租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4-1838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黎蔚17727755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夏洋133161367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信有 埤 7 日 卫| 招标专用章 (10) ⼴州分公司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 43 号前座商铺及后座 3 套宿舍整体出租项⽬询价公告 ⼴州分公司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 43 号前座商铺及后座 3 套宿舍整体出租项⽬(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18387),采购⼈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 项⽬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的潜在承租⼈(以下简称 承租⼈)参加询价应答。 项⽬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概况: (1)出租地点: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 43 号前座商铺及后座 3 套宿舍; (2)出租期限:5 年,预计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租赁期限从交付月开始计算,其 中免租期 0 个月 ); (3)免租期:0 个月 (4)出租单价:a)起始租金单价不低于 33 元/平方米/月(含税)。b)租金年增长率不得低于 3%;具体报价格式详见文件附件《报价表》。 (4)承租用途: a)不得经营殡葬、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器械、易燃易爆、危险品、美容医疗、明火餐饮、KTV 等 影响甲方形象或者不符合本物业用途的业务; b)经营范围:商铺为非居住,宿舍为居住; c)承租的物业非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分租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结算方式:押二付一,每月 15 日前以银行代扣费、现金或银行转账等的形式支付当月租金; (5)出租物业的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自有物业; 1.2 出租标的物: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 43 号前座商铺及后座宿舍整体出租,宿舍 202 面积 81.8 平方 米、宿舍 301 面积 72.5 平方米、宿舍 401 面积 72.6 平方米、商铺 94.22 平方米,共 321.12 平方米。 1.3 本项⽬起始租金单价不低于 33 元/平方米/月(含税),年租⾦年增⻓率不得低于 3.00%。其应答 将被否决。 2. 承租⼈资格要求 2.1承租⼈基本资格要求 若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竞租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 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 事项的有效授权。 若自然人或个体商户竞租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各项经营资质证件复印件(如 有)、财产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含现金、基金、承兑汇票或固定资产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国人 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zxzx/grzx/list.shtml)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无 不良记录)。 2.2承租⼈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承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为采购⼈不具有独⽴法⼈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 2021 年 8 ⽉ 1 ⽇起)被相关⾏业主管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5) 选、严重违约、重⼤⼯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2019 年 8 ⽉ 1 ⽇起)被判处单位⾏贿罪,且⾏贿⾏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书⽹”的⽣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2019 年 8 ⽉ 1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书⽹”的⽣效判 决为准); (8)被最⾼⼈⺠法院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信有 埤 7 日 卫| 招标专用章 (10) ⼊失信被执⾏⼈名单,已执⾏完毕或不再执⾏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 年内(2021 年 8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 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违反采购⼈公司规定纳⼊特殊承租⼈(D 类)的,或违反采购⼈公司规定纳⼊特殊承租⼈(D 类)的公司与承租⼈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在承租⼈的持股⽐例达到 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询价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13)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承租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承租人及其谈判产品品类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承租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 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承租⼈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承租⼈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 均不得存在上述任⼀情形。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项⽬询价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 年 8 ⽉ 30 ⽇ 08 时 30 分⾄ 2024 年 9 ⽉ 5 ⽇ 17 时 30 分。 3.2询价⽂件获取⽅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承租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链捷招”中国通 服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址(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点击【⽤户注册】(注册步骤详⻅⻔户⽹站注册指引.(已注册的潜在承租⼈,⽆须进⾏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检索本项⽬并点击标书购买。 (3)⽀付:⽀付⽅式⼆选⼀,①⽹上⽀付(微信/⽀付宝扫码)、②⼦账号⽀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020-83806127。服务时间 8:30-17:30(⼯作⽇)。 (5)免责声明:“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s://zjzb.chinaccsscm.cn/)为本项⽬购买的唯⼀渠 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效。 应答⽂件的递交 4. 4.1应答⽂件递交截⽌时间(即应答截⽌时间):2024 年 9 ⽉ 9 ⽇ 15 时 00 分。 4.2电⼦应答⽂件的递交:登录“链捷招”中通服供应链电⼦招标系统提交,在上传过程需要输⼊密码 进⾏加密,⽆须递交纸质应答⽂件,⽆须 CA。 电⼦应答⽂件递交形式:上传申请电⼦应答⽂件(⼀份 PDF 版(盖章版),⼀份可查找编辑的 Word 版,与其它附件⼀并压缩后在“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 https://zjzb.chinaccsscm.cn/)上传电⼦⽂件),递交截⽌时间后应答⼈登录“链捷招”输⼊密码解密。 4.3本项⽬将于应答⽂件递交截⽌同⼀时间通过“链捷招”中通服供应链电⼦招标系统唱价,采购⼈/采 购代理机构邀请承租⼈的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代理⼈准时参加: 5. 承租⼈注册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信有 埤 7 日 卫| 招标专用章 (10) 未注册过的潜在承租⼈,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式 7.1 联系⽅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128 号 邮编:510620 联系人:黎蔚 电 话:17727755001 电子邮件:liwei3.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 21 号 邮编: 510055 联系人:辛夏洋 电话:13316136766 电子邮件:xinxiayang@chinaccs.cn 网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40464 7.2 异议接收⽅式 异议接收邮箱:【13316136766@189.cn】。 采 购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州分公司 采 购 实 施 部 ⻔:番禺分公司(盖章) 采 购 代 理 机 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8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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