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普财采[2024]1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282024000077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妇女联合会寒暑假“五类”关爱慰问活动(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昕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四段302号
被投诉人1:普格县妇女联合会
地址:凉山州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1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合创源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文汇南路297号四楼(昌平3号门对面)
四、基本情况
四川昕辰科技有限公司因对普格县妇女联合会寒暑假“五类”关爱慰问活动(三次)(N5134282024000077)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25日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悉,依法予以受理。为查明投诉相关事实,我局于2024年9月28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查阅采购文件。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不合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却未按规定设置样品的相关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局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普格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普格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普格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妇女联合会寒暑假“五类”关爱慰问活动(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昕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四段302号
被投诉人1:普格县妇女联合会
地址:凉山州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1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合创源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文汇南路297号四楼(昌平3号门对面)
四、基本情况
四川昕辰科技有限公司因对普格县妇女联合会寒暑假“五类”关爱慰问活动(三次)(N5134282024000077)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25日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悉,依法予以受理。为查明投诉相关事实,我局于2024年9月28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查阅采购文件。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不合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却未按规定设置样品的相关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局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普格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普格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普格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