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64610420232805
二、合同名称:2023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广告宣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丽中兴招2023-105号
四、项目名称:2023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广告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403室
联系方式:0578-2090770
供应商(乙方):丽水蓝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庆春街218-1号2楼
联系方式:136258883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广告宣传项目标项七
数量:1.00
单价(元):2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电影映前广告:含银泰、万地、兴鑫、MT梦4家影院映前广告,每场次电影放映平安宣传图片或反邪15秒宣传片(不含IMAX影片)。
2、电梯分众屏广告(小区一楼电梯口27寸或21寸的电梯分众屏):投放时长为15秒,早上7点到晚上10点,宣传公益广告标语,平均每天循环滚动140次。
服务要求:1、电影映前广告:含银泰、万地、兴鑫、MT梦4家影院映前广告,每场次电影放映平安宣传图片或反邪15秒宣传片(不含IMAX影片)。
2、电梯分众屏广告(小区一楼电梯口27寸或21寸的电梯分众屏):投放时长为15秒,早上7点到晚上10点,宣传公益广告标语,平均每天循环滚动140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及2024年3月、2024年5月
服务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蓝火--标项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