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制曲设备及筒仓供货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2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制曲设备及筒仓供货安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制曲设备及筒仓供货安装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机构 | 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23日13时30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正欣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00000.00元 综合得分:94.89分 交货及安装周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企业业绩1: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酿酒粮食筒仓及粉碎系统、稻壳筒仓发放系统、制曲系统、曲块粉碎系统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金额:1978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18.7.24) 企业业绩2: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馥雅香型白酒配套设备设施及安装工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080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6.3) 企业业绩3: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园制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00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4.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苹乐面粉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190000.00元 综合得分:94.63分 交货及安装周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企业业绩1: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制曲技改项目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合同金额:11904684.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9.7) 企业业绩2:山西华鑫庞泉酒庄有限公司制曲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068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18.5.5) 企业业绩3:山西新晋商酒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863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11.21) 第三中标候选人: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290000.00元 综合得分:82.66分 交货及安装周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企业业绩1:泸西县兰益酿造有限公司制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920000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19.10.9)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7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5358667、18095678185 邮箱:anhuijiuan@163.com |
发布媒介 | 本公示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明光酒业官网、古井集团官网及古井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上发布。 |
备注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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