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高山校区生产作业后勤服务招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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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高山校区生产作业后勤服务招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09-2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安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GXTCA[GK]2021001的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高山校区生产作业后勤服务招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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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执行 | 269345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玖仟叁佰肆拾伍元整(¥26934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所有人员需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高山镇育才路31号;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高山校区生产作业后勤服务招标项目。 5.2坐落位置: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育才路31号。 5.3校区情况:现有教职工50人,在校生约600人。 5.4 校内建筑情况: ①高山校区:总占地面积56亩。 教学楼(友荣楼)一栋5层,学善楼(已评为危楼)一栋4层,学生宿舍楼一栋5层,科技楼一栋5层,办公楼一栋5层,教职工宿舍一栋4层,公共厕所一栋,食堂一栋2层,一栋配电房,运动操场1个。教学楼一个办公室,学生宿舍2个洗衣房、5个浴室卫生间,科技楼8个卫生间,办公楼办公室24间10个卫生间等。 5.5提供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1间办公室和1间储藏室、办公桌椅给乙方使用,办公用耗材等日常消耗品由乙方承担。不提供住宿条件,本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各种劳保工具、保洁类耗材、绿化类耗材等用品均由乙方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 1; 验收期次说明: 验收标准和方法按招标文件与合同要求执行。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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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2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3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4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5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6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7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8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9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10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11 | 8.2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12 | 9.8 | 中标方在足额完成当月工作量后,经双方核定无误后,中标方于次月提供正式发票,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说明: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交中标金额的10%款。。
9、合同有效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生产作业类后勤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主要服务内容 1.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高山校区的主要路面、操场、教室门口走廊,在正常开学期间学校有安排学生进行打扫(周一至周五),保洁人员需负责协助保持,期间由保洁人员巡查并清理。开学第一周、期中考和期末考期间由乙方公司安排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人员日常负责厕所、卫生间的清洁和定期巡查保洁,教室、实训功能室、教师宿舍及学生宿舍前的场地、走廊日常保洁工作,负责办公楼的卫生。水电工负责学校内的电、水、照明等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零星更换,水电工需持证上岗。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校区内的垃圾每天定时清运,保证垃圾不过夜。绿化工负责校区内的花草树木养护和修剪。 1)服务人员岗位需求 序号 岗位工种名 称 人数(名) 要求 1 保洁员 2 2 工程人员 1 3 收发室人员 1 4 绿化养护员 1 合计 5 注:乙方所配备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上述要求,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服务而临时增加的人员,其工资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需要,额外增加超本服务范畴工作量的,按日平均工资另行结算。 (二)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水电管理与维修(含地下管网、配电房、水泵房、发电机组、各楼水电系统、给排水管网维护等)。 2.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含教室、实训功能室、宿舍内部等场所),负责小额维修项目,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3.每日对校区的用水、用电、给水设备、排污设备及管道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好抄表工作,二次供水水池清洗及水质送检(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4.建筑主体修缮、房屋渗漏维修、大型设备(如电梯、空调、发电机等)、管网等质量检查与跟踪汇报及简单维修。 (三)卫生保洁管理 1.校园公共场所保洁:包括 (1)校园道路、操场、停车场、运动场所; (2)校内污水、雨水管道、二级生化池清理疏通; (3)定期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池(箱); (4)宣传栏(牌); (5)校舍屋顶清理; (6)教学楼、科技楼公共楼梯、过道; (7)校园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投放鼠药(药材甲方提供); (8)垃圾清运; (9)校内水沟等的清洁管理; 2.部分功能性场所保洁:包括 ①办公室、会议室; ②图书馆阅览室; ③操场等; ④各楼层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 3.乙方应做好学校临时增加的紧急保洁工作。 (四)绿化租赁、养护 乙方配备专业绿化养护人员,管理校区内及校门口的所有植物。 1.负责绿地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 2.负责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松土生长的养护工作; 3.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移栽、补种的整形美化工作; 4.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的养护工作; 5.负责绿化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保管和保养工作。 6. 负责提供绿植花卉摆放及日常管理,根据不同季节和节日做到及时更换,保持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14.2、生产作业类后勤服务管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乙方应做好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工作。 2.乙方应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档案。 3.乙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并在2小时内给予解决。 4.乙方管理及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乙方应需用电脑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档案进行管理。 6.乙方的管理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7.乙方应不得开展本项目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教学管理要求,做好设备报修、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9.乙方必须密切配合新生报到、新生入学典礼、学生毕业典礼、运动会、校内大型公开活动、上级部门来校检查等活动,并提供及时、周到服务。 (二)安全与责任 1.乙方必须做好员工安全作业培训,学习、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国家及公司的规范和技术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培训科目、培训内容、有考核结果,严禁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2.乙方必须为本项目的所有员工购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少于50万元/人,且定期开展安全作业培训。 3. 乙方承担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与甲方无关。 (三)水电工程部要求: 1.负责甲方物业标志的维护,公共设施、场地标志要明显、准确。 2.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协助专业施工保修人员在保修期内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建立设施设备的档案和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及保养规范。 4.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泡、冒、滴和鼠害现象。 5.确保各教室、会议室、功能性场馆等场所设施、设备完好,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正常运作。 6.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对师生报送的维修内容一小时内响应,并妥善处理完成。若超出维修能力或服务范畴,应及时向学校总务部门反馈。 7.负责学校供水、供电管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卫生保洁部要求 1.制订卫生保洁服务工作条例,做好规定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2.校园内设有垃圾收集点,垃圾应及时清理。 3.保证公共场所日常清洁,确保地面无杂物。走廊、楼梯要保持清洁无污物;公共部位的墙面和玻璃,每个月至少清洁二次;卫生间确保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公共楼道、卫生间的卫生工作应在学生上课期间完成。 4.加强管道疏通,确保雨污水管道畅通。雨、污水管道每年要有疏通计划安排;雨、污水管道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配合水电工程部及时清掏;二级生化池每学期至少检查清理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确保畅通。 5.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证水质符合卫生防疫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水池按规定每学期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定时巡查,确保水质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 6.根据季节变换和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室内外消毒灭虫除四害等,做好方案并记录。 7.校园内主干道、绿地、空地等每天必须至少清扫两次,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8.定期清洁教室内电风扇、日光灯和喷淋管外部卫生。 9.做好每日垃圾清理工作,负责各校区的垃圾(包含学校食堂产生的垃圾)及时运往校外(市政指定处理地点),保证垃圾处理不过夜,所有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绿化养护部要求 1.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视天气情况及时浇水,修剪、除草、打孔、切边。 2.提供绿植花卉的摆放及日常管理养护,根据不同季节、节日做到及时更换,保持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3.对草坪色块交界处需及时切边,及时清理草坪内杂草,不得出现杂草大范围侵占草坪情况。 4.及时清理乔灌木日常枯死枝,修剪后的枝条及时清理、外运,不得在绿地内堆积,不得就地焚烧。 5.在师生不在校的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成施肥,喷洒农药工作。 6.做好病虫害防治、巡查,对发生的病虫害及时防治。 7.做好树木冬季涂白、保暖工作。 8.根据甲方要求,对于小范围绿化缺失区域进行优化、补种、移植等工作。 9.在遭遇防风、防汛、应急演习时,应做好树木的支护加固工作。在必要时,应无条件,加派人员全力配合甲方校方抢险、应急工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际支付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月进行平均结算,经甲方认定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
甲方: |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福建安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融城文兴路60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三层A区 |
单位负责人: | 翁荣忠 | 单位负责人: | 彭世平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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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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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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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750522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六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345110182600001136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