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站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卫186175333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站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站装备采购 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
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自筹20%及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站装备采购;
(2)工程建设地点:曹妃甸区;
(3)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接招标人下达采购清单通知后10日内供货完毕;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次招标项目分为3个合同段,其中一标段为抢险器材、消防防护装备;二标段为水域救援、安全员与应急小组、灭火器材;三标段为消防个人被装、特种防护装备、功能活动设备、消防其他类装备。
2.2招标范围: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站装备采购,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1.2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7 09:00 至
2023-04-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4月1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资料: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b、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需 A4 幅面,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上传符合要求的资料后,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2)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8 09: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2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张卫
电话: / 电话: 1861753337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bdts@126.com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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