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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江县万山镇文创综合体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万山镇文创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8-15 |
庐江县万山镇文创综合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万山镇文创综合体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万山镇文创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庐发项【2023】231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万山镇文创综合体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37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375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万山镇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利用柳店茶厂新建总面积约 2500㎡文创综合体项目,及道路、茶园等配套设施建设。
2.7 合同估算价:2185万
2.8 计划工期:120天;
2.9 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
(2)项目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 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电影中心品牌授权、电影中心内放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软装及合同期内电影文化综合体的整体运营管理、主题影院客房以及配套。本次招标运营期20年。运营方自交付之日起6个月为运营筹开期,免收租金6个月。此后每年按照本项目中标价格的70%的价格为基数,收取4.75%租金。
2.10 项目类别: EPCO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或 2)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4 家(其中运营单位只能为一家,联合体应明确各方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运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 8月16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0时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0时 0分。
8.2 开标地点:
R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 3号开标室。
R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 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 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二军路23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51-870110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86047208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如需开具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823841546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99947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28116300001910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0小时48分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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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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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8-150天0小时2分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