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智慧园区系统项目验收及一期二期项目政策补贴专项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AH-ZACG202410300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开启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中启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响应报价:20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响应报价:21000.00元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宿松路产融中心B3栋1811室,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51-67680582、18110993811。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40层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2151865
2.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551-62779149
邮 箱:jyglb@ahinv.com,jiwei@ahinv.com
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皖投万科产融中心2-B3栋1811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0551-67680582、1811099381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