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利川市都亭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食堂原辅材料(新鲜菜、加工食品、干货、调味品、水果、X类)批发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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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对“利川市都亭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食堂原辅材料(新鲜菜、加工食品、干货、调味品、水果、X类)批发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进行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四条第1款食品安全:提供响应产品预包装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协议、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均可);
现变更为:食品安全:投标人应提供响应产品预包装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加工食品及豆制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提供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均可)。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本次无报价,由于系统格式原因报价填写为0元);
现变更为: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本次无报价,由于系统格式原因报价填写为88%)。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1.2系统中报价表格式均统一填写0元;
现变更为:11.2系统中报价表格式均统一填写88%。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检查标准:评审因素:《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响应投标人须知:响应产品18.7及18.8的要求;
现变更为:评审因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响应投标人须知:响应产品18.7及18.8的要求。
5、新增附表1“清单内容”,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