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1包)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hn-2021-190财2021年第53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继孟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桂美节0556-496788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怀宁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1包

项目编号:CG-HN-2021-190 2021年第535号

项目名称:怀宁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县水利勘察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万零肆仟陆佰捌拾元整(604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怀宁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雷埠乡、马庙镇、秀山乡范围内高标准农田设计含新型经营主体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学莉、朱春宝、陈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金额人民币907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0556-49678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

址:怀宁县高河镇

人: 徐继孟

联系方式: 0556-463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人:

联系方式:0556-4967880

3.项目联系方式

人: 徐继孟

联系方式: 0556-46320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1年12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