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宁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3084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宁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民委员会办公楼
成交金额:2073844.1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宁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宁国市宁墩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沟渠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陈玉萍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12134206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有钢、施小可、张卫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1.9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001号、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0563-4630001、0563-21719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00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63-463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联系方式:刘工、0563-21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刘工
电 话:0563-4630001、0563-217191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4、最后报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