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2年度管网隐患排查、水质检测、管网非开挖修复和应急抢险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348.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包含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非开挖修复、浏正码头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以及2022年度管网抢险救灾项目,具体预算金额如下:
二、相关标准: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
1.1项目基本情况:
经检测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因埋地管道周围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导致多处管道接口处出现开裂、错口等情况,造成接口密封不严、开裂渗漏,缺陷等级达到Ⅲ级以上。为了确保中心排水管网正常安全运行、污水不下河、城市不内涝,委托一家实施单位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并采取从管道非开挖技术对管道存在的隐患进行修复、局部基底注浆加固和止水防渗处理,施工完成后恢复施工范围内原样设施设备,消除管道结构性缺陷,达到管道正常安全运行。
实施内容及清单:
备注:取费依据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湖南省2020版。
1.2项目服务要求
(1) 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2) 服务标准:
1)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单位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并按照设计方案和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3)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
5)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6)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7) 中标人须恢复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8)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2) 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 服务地点与服务时间:
1、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60天。
3、服务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开工前到现场进行围挡、交通疏解等准备工作。按设计方案进行非开挖修复施工。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
2.1基本情况
中心压力管道属于全管段密闭状态,无法采用常规手段实施检测排查隐患,必须长时间停产检测。采用漂流式胶囊机器人从管道内部对中心所辖43km压力流管网及过河倒虹管进行隐患排查,实现管道在运检测。从水泵出水端,投入机器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收集,采用多次全管段检测,分析数据,从而从管道内部排查出管道存在结构性缺陷。
阜埠河泵站污水压力管道长期运行,因路基沉降和承插接口橡胶密封老化可能出现结构性缺陷,严重影响管网的正常运行。管道出现严重缺陷,也会使管道破裂、渗漏造成地下空洞,地下水侵入,甚至危及防汛安全。利用管道上设有的盲板检查井采用CCTV进入管网进行检测。
为了确保管网运行安全及防汛安全,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有排水管道检测测绘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形成管网现状测绘成果,对管网存在的缺陷进行评级,出具检测报告、风险评估和整改方案建议。
实施内容及清单:
2.2服务要求
(1)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2)服务标准:
1) 成交人必须具备地下管网相关检测资质,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检测方案实施检测;
2) 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成交人需将检测设备准备齐全,现场进行检测,留存检测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返回给采购人;
3) 通过检查探测查明地下管网的现状,进行精准测绘,明确管径、管材、走向、坐标、标高,提交测绘成果图;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人全面负责;
5) 成交人完成检测后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测绘成果,并对其负责。壹年内因检测成果失误造成防汛事故、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3)安全、运输、保险及保管
1) 成交人负责检测设备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和保管。
2) 成交人负责检测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检测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验收标准:简易验收,根据具备资质检测成果报告进行验收。
(5)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
3.1 项目重要性
对中心沿江(河)重点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分析,以掌握中心沿江(河)重点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情况、泵站水质是否达到国家排放要求,并为分析泵站排渍时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总量、雨时和晴时的泵站水质变化规律提供基础数据。泵站有突发情况时,通过水质检测结果,预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3.2项目内容
为掌握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情况,对我中心所辖的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沿江(河)重点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每月进行2次定期检测。中心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性检测。全年定期检测及临时性检测次数共计318次,实际检测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检测指标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5项指标。
3.3服务要求
1.采样时间、地点及频次
采样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认时间为准)
采样地点: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重点泵站进水处和排出口。中心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临时性检测点。
采样频次:拟定13个重点泵站每月2次合计260次,临时性检测58次。
2、检测因子
检测因子: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3、检测要求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检测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检测方案,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检测,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及时归档。
4、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安排能胜任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对固定的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及时组织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
5、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方法及监测规范规定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2)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现场水质采样及保存要求时,要求配备专人专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样和保存,采样人员要持证上岗;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位,采样时每个采样点要求提供《现场采样记录表》,记录表格应包括采样编号、采样地点(泵站名称)、采样当时天气情况、采样人,泵站签字确认(站长或当班值班人员)。
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检测分析、采样仪器经计量检定或自校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实验室检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10%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检测报告中。针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每批次样品中增加2份质控样品,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出具在检测报告中。
(3)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检测报告要求
检测报告按泵站按日出具,采样次日需提供电子版检测结果(BOD5为5日后出结果),同一日采样的检测的结果可汇总在当日检测报告内,需要标明采样当时天气情况;并于采样完成4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周内提供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原件。中标供应商需要每月5日前提供上个月检测小结,所有检测完成后提供一份全年检测总结。
7、服务响应
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建立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固定采样点,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制订的检测计划有序进行采样检测;临时性采样(有突发情况的泵站、排口及其他指定地点),不论休息时间、夜间、暴雨时,要做到0.5小时之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3.4成果文件
3.5验收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验收。
2、《现场采样记录表》、签证单、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月度小节、年度总结、最终成果电子文档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单作为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3.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
4.1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所辖部分地下排水管道由于建成年久、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处材料老化脆化、地基沉降等客观因素造成管道爆裂渗漏的风险增大。为确保中心排水管网正常安全运行、污水不下河、城市不内涝,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有排水管道抢险经验的单位作为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的实施单位,便于快速应对一处或多处的管道破裂险情。
★4.2报价要求:本项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服务期限内,该优惠率不得变更。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并作出书面承诺。(此处所报的优惠率不是折扣比例,如优惠率为5% ,则意思是相关部门审计时将直接扣除结算金额的5%来确定终审金额。)
投标人本小项报价金额应等于预算金额,以预算金额参与投标报价的计算。本小项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金额=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结算金额×(1-中标人投标优惠率)。
4.3实施方式:每次执行服务前相应的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作为项目实施具体依据。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抢险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围挡、交通疏解等准备工作。按不同管道的抢险预案采取最快的抢修施工措施。
4.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4.5 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4.6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清单
说明:1、本项目工程性质依照《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通知》(长政发【2017】9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项目的相关规定划分。
2、地下管道抢险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影响工作量的因素有:管道受损程度、管道埋深(管顶覆土)、管道材料、道路配套和绿化破坏与恢复等。项目结算依据经采购方签证后按《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行情取计,经财评中心审定结算金额扣除相应优惠率后付款。
3、服务期内有管道爆裂、污水大面积渗漏需紧急抢修的,中标人须立即响应,不得耽误,因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
(2)服务要求
(★)① 管网抢险救灾项目具有严格的时效性,中标人需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须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和施工进度时间表,接招标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若中标人超过30分钟赶到,发生一次扣5000元/次,超过1小时未到,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如抢险项目有设计单位参与,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③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④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常备物资清单表(8.3.2)
⑤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⑥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⑦ 管道抢修相关泵站停产期间,发生污水溢流的情况,中标人须制定溢流污水消减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环保部门要求投放聚合禄化铝药剂进行一级处理,并在排口处设置拦网清除浮渣;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⑧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需换管施工时,所需管材订货周期长,中标人可临时从招标人借用备品备件,施工完成后,付款前将按借用备品备件补充入库后,方可办理验收程序。
⑨ 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对抢险物资仓库每季度检查一次,如不符合要求,要求整改,整改不符,不签证不付款,追究合同责任,两次以上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⑩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查处1次扣2000元/次,连续三次被督查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3)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2.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服务地点与服务时间:
1、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60天。
3、服务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开工前到现场进行围挡、交通疏解等准备工作。按设计方案进行非开挖修复施工。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采样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约定)
采样地点: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重点泵站进水处和排出口。中心
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临时性检测点。
(4)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 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服务标准:
1)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单位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并按照设计方案和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3)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
5)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6)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7) 中标人须恢复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8)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服务标准:
1) 成交人必须具备地下管网相关检测资质,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检测方案实施检测;
2) 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成交人需将检测设备准备齐全,现场进行检测,留存检测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返回给采购人;
3) 通过检查探测查明地下管网的现状,进行精准测绘,明确管径、管材、走向、坐标、标高,提交测绘成果图;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人全面负责;
5) 成交人完成检测后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测绘成果,并对其负责。壹年内因检测成果失误造成防汛事故、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服务标准:
1)采样时间、地点及频次
采样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认时间为准)
采样地点: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重点泵站进水处和排出口。中心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临时性检测点。
采样频次:拟定13个重点泵站每月2次合计260次,临时性检测58次。
2)检测因子
检测因子: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3)检测要求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检测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检测方案,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检测,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及时归档。
4)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安排能胜任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对固定的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及时组织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
5)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方法及监测规范规定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2)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现场水质采样及保存要求时,要求配备专人专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样和保存,采样人员要持证上岗;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位,采样时每个采样点要求提供《现场采样记录表》,记录表格应包括采样编号、采样地点(泵站名称)、采样当时天气情况、采样人,泵站签字确认(站长或当班值班人员)。
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检测分析、采样仪器经计量检定或自校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实验室检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10%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检测报告中。针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每批次样品中增加2份质控样品,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出具在检测报告中。
(3)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检测报告要求
检测报告按泵站按日出具,采样次日需提供电子版检测结果(BOD5为5日后出结果),同一日采样的检测的结果可汇总在当日检测报告内,需要标明采样当时天气情况;并于采样完成4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周内提供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原件。中标供应商需要每月5日前提供上个月检测小结,所有检测完成后提供一份全年检测总结。
7)服务响应
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建立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固定采样点,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制订的检测计划有序进行采样检测;临时性采样(有突发情况的泵站、排口及其他指定地点),不论休息时间、夜间、暴雨时,要做到0.5小时之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4、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服务标准:
① 管网抢险救灾项目具有严格的时效性,中标人需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须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和施工进度时间表,接招标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若中标人超过30分钟赶到,发生一次扣5000元/次,超过1小时未到,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如抢险项目有设计单位参与,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③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④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常备物资清单表(8.3.2)
⑤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⑥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⑦ 管道抢修相关泵站停产期间,发生污水溢流的情况,中标人须制定溢流污水消减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环保部门要求投放聚合禄化铝药剂进行一级处理,并在排口处设置拦网清除浮渣;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⑧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需换管施工时,所需管材订货周期长,中标人可临时从招标人借用备品备件,施工完成后,付款前将按借用备品备件补充入库后,方可办理验收程序。
⑨ 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对抢险物资仓库每季度检查一次,如不符合要求,要求整改,整改不符,不签证不付款,追究合同责任,两次以上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⑩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查处1次扣2000元/次,连续三次被督查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六、验收标准: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1.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1.2 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3 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验收标准:简易验收,根据具备资质检测成果报告进行验收。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验收标准:
3.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验收。
3.2《现场采样记录表》、签证单、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月度小节、年度总结、最终成果电子文档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单作为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3.3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验收标准:
4.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4.2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3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 各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突发管道抢险事件时,采购方将指派定点单位承担抢险救灾项目施工工作,具体业务指派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中标人无权干涉。若中标人未能按照采购方预案要求完成抢险施工,如发生施工延期、返工、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则按照采购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施工单位库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中标人按投标文件组建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5.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采购人无论何时均不对成交供应商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8.采购人不提供服务人员食宿。成交人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9.中标人负责服务期间所有岗位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培训,因为人员引起的安全事故和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进行处理及追责。
10.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包含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非开挖修复、浏正码头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以及2022年度管网抢险救灾项目,具体预算金额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1 | 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 | 1141453.19 |
2 | 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 | 1279747.23 |
3 | 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 | 381328 |
4 | 2022年度管网抢险救灾 | 680000 |
5 | 合计 | 3482528.42 |
二、相关标准: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
1.1项目基本情况:
经检测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因埋地管道周围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导致多处管道接口处出现开裂、错口等情况,造成接口密封不严、开裂渗漏,缺陷等级达到Ⅲ级以上。为了确保中心排水管网正常安全运行、污水不下河、城市不内涝,委托一家实施单位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并采取从管道非开挖技术对管道存在的隐患进行修复、局部基底注浆加固和止水防渗处理,施工完成后恢复施工范围内原样设施设备,消除管道结构性缺陷,达到管道正常安全运行。
实施内容及清单:
序号 | 修复项目 | 型号 | 施工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委托设计 | / | 修复方案设计 | 项 | 1 | 1、设计单位须具有水利设计或市政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非开挖修复项目 | ||||||
2 | 不锈钢快速锁 | DN2200 | 气囊封堵及拆除 | 处 | 34 | |
砖砌砖场及拆除 | 处 | 14 | ||||
管壁冲洗 | 米 | 8 | 人工清洗 | |||
不锈钢快速锁 | 环 | 17 | ||||
3 | 管道接头局部注浆 | DN2200 | 化学注浆堵漏 | 立方 | 17 | 长度0.8米,外延管径0.5倍计算 |
4 | 道路基底注浆 | DN2200 | 化学注浆堵漏 | 立方 | 2 | 长度0.8米,外延管径0.5倍计算 |
5 | 江边倒虹盲板井改造 | / | 盲板井改造更换 | 座 | 5 | |
6 | 措施项目 | / | 不可计量措施费包干项目 | 项 | 1 | |
浏正码头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 | ||||||
7 | 不锈钢快速锁 | DN1500 | 气囊封堵及拆除 | 处 | 20 | |
砖砌砖场及拆除 | 处 | 12 | | |||
管壁冲洗 | 米 | 5 | 人工清洗 | |||
不锈钢快速锁 | 环 | 7 | | |||
8 | 管道接头局部注浆 | DN2200 | 化学注浆堵漏 | 立方 | 15 | 长度0.8米,外延管径0.5倍计算 |
9 | 措施项目 | / | 不可计量措施费包干项目 | 项 | 1 | |
备注:取费依据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湖南省2020版。
1.2项目服务要求
(1) 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2) 服务标准:
1)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单位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并按照设计方案和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3)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
5)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6)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7) 中标人须恢复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8)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2) 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 服务地点与服务时间:
1、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60天。
3、服务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开工前到现场进行围挡、交通疏解等准备工作。按设计方案进行非开挖修复施工。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
2.1基本情况
中心压力管道属于全管段密闭状态,无法采用常规手段实施检测排查隐患,必须长时间停产检测。采用漂流式胶囊机器人从管道内部对中心所辖43km压力流管网及过河倒虹管进行隐患排查,实现管道在运检测。从水泵出水端,投入机器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收集,采用多次全管段检测,分析数据,从而从管道内部排查出管道存在结构性缺陷。
阜埠河泵站污水压力管道长期运行,因路基沉降和承插接口橡胶密封老化可能出现结构性缺陷,严重影响管网的正常运行。管道出现严重缺陷,也会使管道破裂、渗漏造成地下空洞,地下水侵入,甚至危及防汛安全。利用管道上设有的盲板检查井采用CCTV进入管网进行检测。
为了确保管网运行安全及防汛安全,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有排水管道检测测绘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形成管网现状测绘成果,对管网存在的缺陷进行评级,出具检测报告、风险评估和整改方案建议。
实施内容及清单:
一、漂流式胶囊机器人压力管道检测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施工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胶囊机器人管道检测 | CCTV检测 | km | 43 | |
2 | 管网测绘成果(含坐标、高程等参数) | 成果分析、资料编制及数据入库 | km | 43 | 含控制测量 |
3 | 环境保护、现场临时设施费以及其他安全文明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项 | 1 | 安全措施 |
二、阜埠河泵站DN1400污水压力管检测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盲板井拆卸、更换 | 个 | 11 | 不锈钢螺丝,橡胶密封 | |
2 | 封拆、降水、安全等措施费 | 项 | 1 | | |
3 | CCTV检测 | 米 | 1000 | | |
4 | 管壁清理 | 米 | 1000 | |
2.2服务要求
(1)相关标准:
? 《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501-2018、
?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 《城镇排水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2)服务标准:
1) 成交人必须具备地下管网相关检测资质,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检测方案实施检测;
2) 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成交人需将检测设备准备齐全,现场进行检测,留存检测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返回给采购人;
3) 通过检查探测查明地下管网的现状,进行精准测绘,明确管径、管材、走向、坐标、标高,提交测绘成果图;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人全面负责;
5) 成交人完成检测后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测绘成果,并对其负责。壹年内因检测成果失误造成防汛事故、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3)安全、运输、保险及保管
1) 成交人负责检测设备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和保管。
2) 成交人负责检测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检测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验收标准:简易验收,根据具备资质检测成果报告进行验收。
(5)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
3.1 项目重要性
对中心沿江(河)重点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分析,以掌握中心沿江(河)重点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情况、泵站水质是否达到国家排放要求,并为分析泵站排渍时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总量、雨时和晴时的泵站水质变化规律提供基础数据。泵站有突发情况时,通过水质检测结果,预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3.2项目内容
为掌握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情况,对我中心所辖的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沿江(河)重点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每月进行2次定期检测。中心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性检测。全年定期检测及临时性检测次数共计318次,实际检测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检测指标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5项指标。
3.3服务要求
1.采样时间、地点及频次
采样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认时间为准)
采样地点: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重点泵站进水处和排出口。中心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临时性检测点。
采样频次:拟定13个重点泵站每月2次合计260次,临时性检测58次。
2、检测因子
检测因子: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3、检测要求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检测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检测方案,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检测,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及时归档。
4、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安排能胜任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对固定的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及时组织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
5、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方法及监测规范规定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2)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现场水质采样及保存要求时,要求配备专人专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样和保存,采样人员要持证上岗;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位,采样时每个采样点要求提供《现场采样记录表》,记录表格应包括采样编号、采样地点(泵站名称)、采样当时天气情况、采样人,泵站签字确认(站长或当班值班人员)。
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检测分析、采样仪器经计量检定或自校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实验室检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10%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检测报告中。针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每批次样品中增加2份质控样品,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出具在检测报告中。
(3)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检测报告要求
检测报告按泵站按日出具,采样次日需提供电子版检测结果(BOD5为5日后出结果),同一日采样的检测的结果可汇总在当日检测报告内,需要标明采样当时天气情况;并于采样完成4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周内提供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原件。中标供应商需要每月5日前提供上个月检测小结,所有检测完成后提供一份全年检测总结。
7、服务响应
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建立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固定采样点,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制订的检测计划有序进行采样检测;临时性采样(有突发情况的泵站、排口及其他指定地点),不论休息时间、夜间、暴雨时,要做到0.5小时之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3.4成果文件
项目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总量 | 具体要求 |
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 | 现场采样 记录表 | 份 | 3 18 | 每个采样点要求提供《现场采样记录表》,记录表格应包括采样编号、采样地点(泵站名称)、采样当时天气情况、采样人,泵站签字确认(站长或当班值班人员)。 |
检测报告 | 本 | 318 | 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 | |
月度小节 | 本 | 10 | 盖有CMA认证章 | |
年度总结 | 本 | 1 | 盖有CMA认证章 | |
最终成果电子文档 | 套 | 1 | 《现场采样记录表》、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月度小节、年度总结等文件电子版 |
3.5验收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验收。
2、《现场采样记录表》、签证单、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月度小节、年度总结、最终成果电子文档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单作为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3.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
4.1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所辖部分地下排水管道由于建成年久、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处材料老化脆化、地基沉降等客观因素造成管道爆裂渗漏的风险增大。为确保中心排水管网正常安全运行、污水不下河、城市不内涝,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有排水管道抢险经验的单位作为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的实施单位,便于快速应对一处或多处的管道破裂险情。
★4.2报价要求:本项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服务期限内,该优惠率不得变更。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并作出书面承诺。(此处所报的优惠率不是折扣比例,如优惠率为5% ,则意思是相关部门审计时将直接扣除结算金额的5%来确定终审金额。)
投标人本小项报价金额应等于预算金额,以预算金额参与投标报价的计算。本小项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金额=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结算金额×(1-中标人投标优惠率)。
4.3实施方式:每次执行服务前相应的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作为项目实施具体依据。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抢险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围挡、交通疏解等准备工作。按不同管道的抢险预案采取最快的抢修施工措施。
4.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4.5 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4.6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清单
序号 | 管道类型 | 埋深 | 抢修方式 | 抢险时间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管 | ≤4m | 开挖 | ≤48h | 抢险地段路面、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恢复在15天内完成 |
>4m | ≤72h | ||||
2 | 玻璃钢夹砂管 | ≤4m | 开挖 | ≤24h | |
非开挖 | |||||
>4m | 开挖 | ≤48h | |||
非开挖 | ≤24h | ||||
3 | 钢管 | ≤4m | 开挖 | ≤48h | |
开挖 | ≤24h | ||||
>4m | 开挖 | ≤48h | |||
开挖修 | ≤24h |
说明:1、本项目工程性质依照《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通知》(长政发【2017】9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项目的相关规定划分。
2、地下管道抢险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影响工作量的因素有:管道受损程度、管道埋深(管顶覆土)、管道材料、道路配套和绿化破坏与恢复等。项目结算依据经采购方签证后按《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行情取计,经财评中心审定结算金额扣除相应优惠率后付款。
3、服务期内有管道爆裂、污水大面积渗漏需紧急抢修的,中标人须立即响应,不得耽误,因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
(2)服务要求
(★)① 管网抢险救灾项目具有严格的时效性,中标人需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须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和施工进度时间表,接招标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若中标人超过30分钟赶到,发生一次扣5000元/次,超过1小时未到,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如抢险项目有设计单位参与,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③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④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常备物资清单表(8.3.2)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用途 |
1 | 临时D-1类围挡 | 100米 | 施工场地临时围挡 |
2 | 警示灯 | 10个 | 临时围挡警示 |
3 | 发电机 | 2台 | 施工场地电源 |
4 | 潜水泵 | 2台 | 基坑降水 |
5 | 鼓风机 | 2台 | 有限空间通风 |
6 | 风带 | 40米 | 有限空间通风 |
7 | 焊机、氧割 | 2台 | 钢管焊接 |
8 | 气体检测仪 | 2台 | 气体检测 |
9 | 50米线盘 | 2个 | 施工场地电源 |
10 | 碘钨灯 | 4个 | 照明、加热 |
11 | 警戒带 | 100米 | 施工场地警戒线 |
12 | 反光锥 | 10个 | 施工场地交通指示 |
13 | 反光带 | 100米 | 临时围挡警示 |
14 | 彩条布 | 50平方米 | 基坑防雨防水 |
16 | 吸污车 | 1台 | 基坑泥浆水回收 |
17 | 冲洗车 | 1台 | 道路冲洗 |
18 | 头灯 | 4组 | 下井使用 |
19 | 正压式呼吸器 | 2台 | 应急救援时常备 |
20 | 乙炔、氧气 | 2组 | 切割 |
21 | 聚合禄化铝药剂 | 2吨 | 污水处理 |
⑤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⑥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⑦ 管道抢修相关泵站停产期间,发生污水溢流的情况,中标人须制定溢流污水消减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环保部门要求投放聚合禄化铝药剂进行一级处理,并在排口处设置拦网清除浮渣;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⑧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需换管施工时,所需管材订货周期长,中标人可临时从招标人借用备品备件,施工完成后,付款前将按借用备品备件补充入库后,方可办理验收程序。
⑨ 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对抢险物资仓库每季度检查一次,如不符合要求,要求整改,整改不符,不签证不付款,追究合同责任,两次以上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⑩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查处1次扣2000元/次,连续三次被督查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3)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2.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服务地点与服务时间:
1、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60天。
3、服务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开工前到现场进行围挡、交通疏解等准备工作。按设计方案进行非开挖修复施工。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采样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约定)
采样地点: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重点泵站进水处和排出口。中心
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临时性检测点。
(4)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 服务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服务标准:
1)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单位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并按照设计方案和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3)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
5)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6)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7) 中标人须恢复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8)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服务标准:
1) 成交人必须具备地下管网相关检测资质,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检测方案实施检测;
2) 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成交人需将检测设备准备齐全,现场进行检测,留存检测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返回给采购人;
3) 通过检查探测查明地下管网的现状,进行精准测绘,明确管径、管材、走向、坐标、标高,提交测绘成果图;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人全面负责;
5) 成交人完成检测后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测绘成果,并对其负责。壹年内因检测成果失误造成防汛事故、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服务标准:
1)采样时间、地点及频次
采样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认时间为准)
采样地点:新开铺、南湖港、浏正码头、小西门、桂花祠、北站路、灵官渡、赵州港、徐家湖、岳北、金霞、田心港、和平闸等13个重点泵站进水处和排出口。中心所辖泵站有突发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临时性检测点。
采样频次:拟定13个重点泵站每月2次合计260次,临时性检测58次。
2)检测因子
检测因子: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3)检测要求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检测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检测方案,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检测,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及时归档。
4)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安排能胜任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对固定的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及时组织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
5)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方法及监测规范规定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2)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现场水质采样及保存要求时,要求配备专人专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样和保存,采样人员要持证上岗;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位,采样时每个采样点要求提供《现场采样记录表》,记录表格应包括采样编号、采样地点(泵站名称)、采样当时天气情况、采样人,泵站签字确认(站长或当班值班人员)。
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检测分析、采样仪器经计量检定或自校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实验室检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10%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检测报告中。针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每批次样品中增加2份质控样品,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出具在检测报告中。
(3)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检测报告要求
检测报告按泵站按日出具,采样次日需提供电子版检测结果(BOD5为5日后出结果),同一日采样的检测的结果可汇总在当日检测报告内,需要标明采样当时天气情况;并于采样完成4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周内提供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原件。中标供应商需要每月5日前提供上个月检测小结,所有检测完成后提供一份全年检测总结。
7)服务响应
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建立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固定采样点,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制订的检测计划有序进行采样检测;临时性采样(有突发情况的泵站、排口及其他指定地点),不论休息时间、夜间、暴雨时,要做到0.5小时之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4、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服务标准:
① 管网抢险救灾项目具有严格的时效性,中标人需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须制定抢险施工实施方案和施工进度时间表,接招标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若中标人超过30分钟赶到,发生一次扣5000元/次,超过1小时未到,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如抢险项目有设计单位参与,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市人民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抢险施工时间有明确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市政、城管、交警、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在项目结算费用中统一结算;
③ 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④ 因道路施工、管道埋深、地下地质环境、施工期间的天气因素、管道内生活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常备物资清单表(8.3.2)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用途 |
1 | 临时D-1类围挡 | 100米 | 施工场地临时围挡 |
2 | 警示灯 | 10个 | 临时围挡警示 |
3 | 发电机 | 2台 | 施工场地电源 |
4 | 潜水泵 | 2台 | 基坑降水 |
5 | 鼓风机 | 2台 | 有限空间通风 |
6 | 风带 | 40米 | 有限空间通风 |
7 | 焊机、氧割 | 2台 | 钢管焊接 |
8 | 气体检测仪 | 2台 | 气体检测 |
9 | 50米线盘 | 2个 | 施工场地电源 |
10 | 碘钨灯 | 4个 | 照明、加热 |
11 | 警戒带 | 100米 | 施工场地警戒线 |
12 | 反光锥 | 10个 | 施工场地交通指示 |
13 | 反光带 | 100米 | 临时围挡警示 |
14 | 彩条布 | 50平方米 | 基坑防雨防水 |
16 | 吸污车 | 1台 | 基坑泥浆水回收 |
17 | 冲洗车 | 1台 | 道路冲洗 |
18 | 头灯 | 4组 | 下井使用 |
19 | 正压式呼吸器 | 2台 | 应急救援时常备 |
20 | 乙炔、氧气 | 2组 | 切割 |
21 | 聚合禄化铝药剂 | 2吨 | 污水处理 |
⑤ 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⑥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⑦ 管道抢修相关泵站停产期间,发生污水溢流的情况,中标人须制定溢流污水消减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环保部门要求投放聚合禄化铝药剂进行一级处理,并在排口处设置拦网清除浮渣;路面及周围设备设施按原有原貌恢复。
⑧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需换管施工时,所需管材订货周期长,中标人可临时从招标人借用备品备件,施工完成后,付款前将按借用备品备件补充入库后,方可办理验收程序。
⑨ 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对抢险物资仓库每季度检查一次,如不符合要求,要求整改,整改不符,不签证不付款,追究合同责任,两次以上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⑩ 中标单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查处1次扣2000元/次,连续三次被督查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反馈并要求废除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单位代替。
六、验收标准:
1.潇湘北路污水自流管道隐患、浏正码头泵站机排管道非开挖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1.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1.2 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3 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压力管及过河倒虹管隐患排查验收标准:简易验收,根据具备资质检测成果报告进行验收。
3.泵站进水及排口水质检测项目验收标准:
3.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验收。
3.2《现场采样记录表》、签证单、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月度小节、年度总结、最终成果电子文档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单作为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3.3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2022年中心管网抢险救灾项目验收标准:
4.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4.2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3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 各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突发管道抢险事件时,采购方将指派定点单位承担抢险救灾项目施工工作,具体业务指派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中标人无权干涉。若中标人未能按照采购方预案要求完成抢险施工,如发生施工延期、返工、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则按照采购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施工单位库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中标人按投标文件组建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5.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采购人无论何时均不对成交供应商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8.采购人不提供服务人员食宿。成交人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9.中标人负责服务期间所有岗位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培训,因为人员引起的安全事故和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进行处理及追责。
10.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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