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既有房屋2022-2023年度安全排查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WT-C-002-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既有房屋2022-2023年度安全排查整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0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把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保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着力构建覆盖政府、社会、企业、公民个人的既有建筑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针对“7·12”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把事故教训转化为苏州工业园区率先破解既有建筑等安全管理难题的契机和动力,在唯亭街道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抓薄弱、查漏洞、补短板,以最坚决的度和最严格的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全面彻底到位、防患风险于未然,真正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对唯亭街道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掌握既有建筑现状底数,建立隐患建筑清单,实现存量建筑“隐患见底”。
(二)普查、排查对象和范围
1、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既有建筑依法合规进行专业化普查、排查范围为街道辖区各类建筑物约5000幢,总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在已经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基础上,对唯亭街道既有房屋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将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以下建筑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1.1公共建筑,特别是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包括: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站、住宿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1.2建筑年代较长、建筑结构复杂、经过多次改扩建的老旧房屋等。
1.3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包括:改建改用为公共或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改建为集宿楼、宿舍、专家楼等居住房屋,有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组等现象的房屋。
1.4在建装修、改建工作,包括装修工程和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
1.5深基坑开挖等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周边的房屋等。
1.6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建筑。
(三)普查、排查内容及具体工作内容
1、开展“回头看”,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现有成果,进一步梳理出自建房屋数量和现状情况,由于“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和排查要求变化,查漏补缺,复查修正已有数据、新增排查数据,实现排查全覆盖。
2、按照最新要求,及时录入新增建筑的排查信息、结论和相应照片,已拆除建筑的信息更新,同步更新“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摸清和掌握既有建筑现状底数,压茬推进隐患建筑整治。
3、普查、排查内容
3.1建筑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设计施工等。
3.2安全隐患情况: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情形。
3.3依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设计、施工等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应当依法办理报建手续而未办理的情况,是否按图施工等。对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的人员密集场所,列出清单,逐一核查项目审批手续。
4、具体工作内容
4.1既有建筑安全普查
既有建筑安全普查工作分为基本信息采集、使用信息采集、安全状况初评三部分内容进行普查。
既有建筑安全普查工作应坚持“信息真实准确、评定公正科学”原则,普查信息采集做到“应填必填,能填尽填”,安全状况检查做到“应查必查、能查尽查”。
普查单位通过查阅建筑档案、现场检查和简单检测、询问相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对既有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技术分析和综合研判,并对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状况给出初评意见。
普查单位现场检查时应配备必要的钢卷尺、小锤、吊锤、测距仪、手电筒等检查检测工具。
既有建筑安全普查应按《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普查表》相关内容逐项调查和检查,形成完整的“一房一档”记录; 对于发现的构件损伤与缺陷等安全隐患,应记录相应的部位与损伤程度并配有相应的照片。
普查入户检查工作应坚持“能查尽查”原则。重点检查以下建筑:建筑结构复杂、存在多次改扩建的老旧建筑;经营性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业主自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存在多次重复装修,群众、物业管理单位等反映或被投诉存在违规拆改情况的居住建筑。
对结构复杂、设计文件缺失、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建筑,应加强入户检查工作且入户检查率应不少于总户数的50%。
普查信息、普查结论和相应照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4.2既有建筑安全排查
排查单位通过查阅建筑档案、现场检查和简单检测、询问相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重点对年代较长的老旧建筑、经过多次改扩建、结构体系不清晰、无设计资料、疑似严重损坏房等存在技术难点、难以进行初评的既有建筑,通过技术分析和综合研判, 对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状况给出评定意见。
排查单位现场检查时应配备必要的钢卷尺、小锤、吊锤、测距仪、手电筒等检查检测工具。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系统、使用情况四部分进行排查。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应按《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表》相关内容逐项调查和检查,形成完整的记录;对于发现的构件损伤与缺陷等安全隐患,应记录相应的部位与损伤程度并配有相应的照片。如未经普查,直接进行排查,则应同时填写《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普查表》。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应给出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疑似危房的评定意见。当排查结论与普查结论有冲突时,以排查结论为准。
排查信息、排查结论和相应照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4.3建立隐患建筑清单,分类推进解危整治
在开展普查、排查工作时,对于排查结论为“一般损坏房”或“疑似严重损坏”的建筑,根据隐患建筑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协助街道分类推进解危整治,合理采取拆除、翻建、维修加固等方式,“一案一策”实施分类整治,逐一落实到位,同步更新隐患建筑清单,实现存量建筑“隐患见底”。
4.4梳理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未经专业机构设计或专业单位施工建造的房屋,形成该类建筑清单。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保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并解决问题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坚持统筹推进,部门协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形成推进合力。
3、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严格执行程序标准,专业、精准查找问题隐患,因地制宜、查改结合、深查深改,依法合规整治。把握时间节点,全面组织开展,逐步细致深入,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危急优先”,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坚持责任落实,长效监管。全面压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优势,全面巩固整治成效,提升管理能力,加强源头管控,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五)服务目标
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区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掌握既有建筑现状底数,建立隐患建筑清单,实现存量建筑“隐患见底”。
(六)作业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苏政办发〔2021〕39号)。
2、《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3、《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实施方案通知》(苏府〔2021〕76号)。
4、《市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工作转班的通知》(苏府〔2021〕83号)。
5、《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县(市、区)、街道(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近期任务要求》(征求意见稿)。
6、《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普查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7、《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8、《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及整治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
9、《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暂行)。
10、《苏州市建筑幕墙安全检查评定工作要点》。
(七)服务成果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普查、排查成果提交,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主要成果如下: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普查、排查信息、结论和相应照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文档成果
打印《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普查表》和《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表》,完成“一房一档”文档装订。
(八)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保障
复查修正已有数据、新增排查数据,实现排查全覆盖,更新维护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隐患建筑清单,协助街道分类推进解危整治。
此阶段配备:排查员15人、技术员3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人员配备不全视为未实质响应采购需求。
项目集中开展期间,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增派人员,满足项目要求。
2、人员要求
(1)具有内业数据处理和外业建筑隐患排查能力。
(2)外业排查及内业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调查房屋基本建筑信息、房屋的结构类型、使用性质、建设情况、使用情况、现场排查情况调查,并对建筑外立面整体、隐患位置细节拍照举证等工作。要求熟悉外业建筑隐患排查工作。
(3)更新维护“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检查修正已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筑信息,熟练使用“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4)需自行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卓手机设备。
3、安全保密需求
遵循国家和省市及地方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规定,同步实施系统的安全保密体系,以确保数据的保密、完整、可用,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和实用。
数据安全:建立系统数据加密和安全访问机制,保证数据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建立可靠的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
安全保障:制定安全保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等,随着安全工程的规划与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5、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技术支持
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
电话:0512-66605609;
手机:15151408200;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电话:0512-66605052;
手机:17315885859。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为了本项目实施的需求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
3、针对疫情期间,供应商须知: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
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
联系方式:0512-69996957(冯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6、0512-6516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张宬
电话:0512-65161796、0512-65161793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评标办法.xml
- SZCH2022-WT-C-002-001.J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