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769-877626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鑫东欣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31126项目名称东莞市鑫东欣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459号14号楼1、4楼建设单位东莞市鑫东欣实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鑫东欣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459号14号楼1、4楼,其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6'41.750",北纬22°58'27.610"。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3600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300吨、塑胶制品100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治理:压片、油压成型、射出成型、丝印、移印、喷油、烘干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喷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其他工序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雨水: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帘柜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油压成型、射出成型冷却水:油压成型、射出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360t/a,不外排。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约10m2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约8m2,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治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墙体隔声、加装减振垫。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公示时间2023-12-29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联系电话0769-87762669通讯地址东莞市谢岗镇谢岗东风西街1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程分析不充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环评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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