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进口科研设备釆购项目(第五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斌0991-46038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进口科研设备釆购项目(第五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24日 20: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进口科研设备釆购项目(第五包)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4日 20: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5日至2023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6: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预算金额¥7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斌
项目联系电话0991-4603819/13079967765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医科大学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211017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4603819/13079967765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进口科研设备釆购项目(第五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023-013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进口科研设备釆购项目(第五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98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进口科研设备釆购项目(第五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进口科研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产品设备为进口产品,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5日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医科大学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联系方式:0991-211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方式:0991-4603819/13079967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斌

电 话:0991-4603819/1307996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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