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956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5-2866033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贲晓霞0415-21723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丹东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956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丹东市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东经 124°23′00″,北纬 40°07′00″),南临黄海,北与本溪市接壤,东南隔鸭绿江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相望,西南与大连市相接,西北与鞍山市、辽阳市交界,东北隔浑江与吉林省集安市相邻,位于辽东半岛经济开放区东南部鸭绿江与黄海的汇合处,地处东北亚的中心地带,是东北亚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重要交汇点,是连接半岛与中国及欧亚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是中国万里长城的最东端起点和中国万里海疆的最北端起点,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独特优势。
为了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青山、碧水、蓝天”三大工程,依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各地区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丹东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年)》。规划批复并实施后,很好地指导了丹东市热电厂、热源厂的发展建设,也很好地指导了丹东市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丹东市的发展建设,现热电发展总体规划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热负荷的需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因此需对该规划实施修编。
在此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丹东市中心城区热电联
产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发展基础
丹东市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位于东北亚的中心地带,是东北亚经济圈与环渤海、黄海经济圈的重要交汇点,是一个以工业、商贸、物流、旅游为主体的沿江、沿海、沿边城市,是国家级边境合作区、全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海开放城市,是亚洲唯一一个同时拥有边境口岸、机场、高铁、河港、海港、高速公路的城市,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这一切都为丹东市的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目前,丹东市中心城区目前热源主要分为热电联产热源、集中热源厂热源和分散锅炉房热源三类。其中丹东市中心城区现有华孚热电、金山热电、华能热电三大热电联产热源,总装机容量1396MW,实现供热面积2600多万平方米。近些年,丹东市城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城市供暖需求也在增加,现有热源很难满足需求,在现有热电联产热源、集中热源厂热源基础上,结合丹东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明确丹东市热电联产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制定热电联产规划势在必行。
三、服务内容
本次规划环评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分析:包括规划概述和规划协调性分析。明确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内容;明确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符性,以及规划在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
2.现状评价与回顾性分析:开展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和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分析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成因、生态环境演变趋势等。
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识别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初步判断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重点,明确环境目标,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规划方案对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分析判定规划实施的重大资源、生态、环境制约的程度、范围、方式等,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并推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
6.制定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针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出规划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增效等相关措施。
7.制定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结合规划实施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制定规划跟踪评价计划,监测和调查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等的实际影响。
8.开展公众参与:采用信息披露法、征询意见函、汇总归纳法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并对采纳与不采纳的建议作出说明。
  环境影响报告书要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通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0415-2866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21723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