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在报名]津市市民安路公租房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82.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7/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民安路公租房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津发改招
[2017]25
号文件
批准
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补贴及地方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津市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招标编号:
ZJZB(S)201720
交易中心编号:
JSGC2017-34
2.2
项目名称:
津市市民安路公租房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2.3
建设地点:
位于民安路以西、北一环以北地块
2.4
规 模
:津市市民安路公租房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825212.00
元。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
包括民安路公租房二期管理用房、大门、小门值班室和室外道路、围墙、停车棚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
号
文件中
“
综合评估法(
Ⅱ
)
”
。
本
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账户名称
: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8565901040007136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
1
)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
津市市民安路公租房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
津市市民安路公租房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2
)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凭证。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7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
17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
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
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6.2
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
500
元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
缴纳
。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2017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
14
:
30-17:00
(节假日不休),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7月11日上午9时30 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
布
。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222070。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明确:①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内容包括:防治机构,墙体、楼板裂缝、楼地面、外墙、门窗、屋面渗漏等部位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②施工区域内供水、燃气、电力、弱电、消防、通信管线的具体安全防护措施。
10.2
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0.3
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项目所在地或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格式自拟)(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并附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津市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 址:
津市市车胤大道1191号
联 系 人:
于
先生
电 话:
1376269343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洞庭西路芙蓉家园A栋809室
联 系 人:
张恂 郑明 谢丹
电 话:
18873665953 0736
—7278955
传 真:
0736-7270766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李春
电 话:0736-42587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