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后厨增设水处理设备项目经校院相关领导批准,现决定以公开询价形式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一、项目概况和预算
1.项目名称:新校区食堂后厨增设水处理设备
2.采购数量:食堂超滤水处理设备3台、食堂RO反渗透水处理设备3台
3.项目参数:见附件3
4.项目预算控制价:183966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 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需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格材料,并注明联系方式。
2.需提供报价文件,并填写《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所有材料胶装,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注意事项
 1.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评标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后符合资格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因中标人原因,中标后超过45天未履行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视同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经采购人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标的物、解除合同、不支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项目投标人需派代表携带投标人的介绍信(详见附件4)赴现场查看,领取有现场联系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并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投标,未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的投标为无效投标(踏勘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9:30,踏勘集中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路118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食堂,现场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05063643,请参加踏勘的投标人请提前电话联系。未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的投标人视为同意采购人的一切需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五、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30时前将询价文件密封投递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南门投标箱(位于保安室内),逾期投递的投标文件无效。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53669、18050286847(请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后勤服务处(基建处)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询价响应承诺书
 
我方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                 项目询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报价见我方报价文件。
2、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协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事项。
3、我方应询价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所作的承诺,均真实有效。
 
询价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3:
 
新校区食堂后厨增设水处理设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新校区食堂后厨增设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预算18.3966万元。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采购一览表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数量
单价
最高
限价
总价
最高
限价
参数
要求
备注
1-1
食堂超滤水处理设备
3台
53322元
159966元
详见“六、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2
食堂RO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3台
8000元
24000元

(二)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食堂超滤水处理设备技术参数:
1、产水量≥5T/h;
2、产水用途:食堂后厨洗菜专用水;
3、水质标准:自来水经净化处理后浊度、大肠杆菌及细菌数等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过滤精度≥0.01um;
4、自来水压力:0.1MPa~0.3MPa;
5、外观:箱式一体净化设备,安装场地受限:长*宽*高=1100*550*1500mm(±100mm)。
(2)食堂超滤水处理设备配置组件参数:
1、控制电箱:电源:220-50Hz,功率≤120W;
2、配件组件:材质为304不锈钢管件DN32,提供不锈钢管件涉水批件;
3、超滤膜:规格为直径Φ≥150mm,长度L≥508mm,提供超滤膜涉水批件;
4、超滤膜壳:材质为304不锈钢,提供超滤膜壳涉水批件;
5、进水电磁阀:材质为DN25 24V 不锈钢,提供电磁阀涉水批件;
6、冲洗电动阀:材质为DN15 24V 不锈钢,提供电磁阀涉水批件;
7、产水电磁阀:材质为DN32,24V 不锈钢,提供电磁阀涉水批件;
8、智能电控系统:支持手机APP远程操作;
9、箱体外观:材质为304不锈钢,带4个脚轮;
10、水管管件:材质为SUS304不锈钢,提供不锈钢管件涉水批件;
11、反冲洗不锈钢容器:用净化后的水冲洗膜,容量100L,提供不锈钢容器涉水批件;
12、水质实时监测模块:组合件;
(3)食堂超滤水处理设备功能要求:
1、设备采用无死腔膜壳(采用竖直膜壳,能有效解决水流经过膜壳时的不均匀问题);
2、设备采用膜壳端盖快装式卡箍连接设计,保障更换膜组件的便利性;
3、采用储压式反洗功能,用净化后的净水对系统进行反冲洗,避免采用自来水反洗对膜的污染及堵塞;
4、控制阀组件采用电动阀,避免电磁阀的瞬间开启产生水锤破坏膜系统及管道;
5、屏幕显示功能:系统具备远程开关机功能,远程查看产水水质TOC/COD指标,开机画面、工艺流程图、手动画面、技术参数画面、历史画面、膜正冲洗时间和反冲洗时间显示等功能;
6、提供所投产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卫健委提供)。
(4)食堂RO反渗透水处理设备技术参数:
1、净水流量≥3.0L/min,额定总净水量(纯水)≥5.0m³;
2、滤芯配置:PP碳棒复合滤芯+RO反渗透膜滤芯;
3、产水用途:食堂档口洗水果专用水;
4、水质标准:自来水经净化处理后大肠杆菌及菌落总数等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要求,过滤精度≥0.0001um;
5、进水压力:0.1-0.4MPa;工作压力:0.42-0.8MPa;
4、电源:220V/AC-50Hz;额定功率≤90W;
5、外观为箱式一体净化机;设备占地面积≤0.5平方米;
6、提供所投产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卫健委提供),批件上的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与参数一致。
三、商务要求
(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二)交付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交付地点)。
(三)交付要求:
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4、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派工人到现场进行安装。安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
6、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限内完成该项安装工作。如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过程中如有损坏水管、污染墙面等,须原样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装所需的配件由中标人提供。
7、中标人承担本项目运输、安装、验收前所有环节的安全责任及由此可能引发的经济责任。
(四)交付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安装好后交付使用。
(五)付款方式: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由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收取。该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后书面提出申请,无其他未了事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现场踏勘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派代表携带投标人的介绍信(详见附件4)赴现场查看,领取有现场联系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并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投标,未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的投标为无效投标(踏勘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9:30,踏勘集中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路118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食堂,现场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05063643,请参加踏勘的投标人请提前电话联系。未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的投标人视为同意采购人的一切需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八)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食堂后厨洗菜专区超滤水处理设备试运行1个月后,中标人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食堂档口洗水果专区RO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试运行1个月后中标人需提供该水质符合国家《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备注: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经食堂认可后,由校院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2、验收步骤:第一步:中标人应在供货前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提供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第二步: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清点数量以及包装情况进行确认;第三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试运行,由双方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产品。所有产品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
3、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中标人应立即使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进行更换,若无法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换,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若使用期间产品发生安全问题,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货款待中标人把货物更换完成、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在此期间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九)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修期:2年,自验收之日起生效;
2、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原厂原装超滤膜6支(每年更换1次)、原厂原装PP碳棒复合滤芯12支(每年更换2次)、原厂原装RO反渗透膜6支(每年更换1次),包含更换滤芯工时费,采购人不再产生其他费用。质保期后,滤芯更换费用按成本价提供;
3、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中标人应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应急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质保期内中标人未能按时履行保修服务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违约情形: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无偿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0.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的0.5%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7个工作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一)知识产权:
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4:
介 绍 信
(采购人):
  我司(公司名称)参与贵方 (项目名称)的项目询价,现按询价公告要求派遣我司        为代表,到贵单位指定地点勘察现场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事宜,望接洽!
 
勘察现场代表:           身份证:                   
联系方式: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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