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河北区房产服务中心天欣花园3#4#15#16#17#18#楼屋面太阳能拆除工程(项目编号:TJZC-2021-18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4.6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zc-2021-1802
预算金额104.6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房产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老师022-2743990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2
公告正文
天津市河北区房产服务中心 天欣花园3#4#15#16#17#18#楼屋面太阳能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TJZC-2021-18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北区房产服务中心 天欣花园3#4#15#16#17#18#楼屋面太阳能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TJZC-2021-18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欣花园3#4#15#16#17#18#楼屋面太阳能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C-2021-1802
项目名称:天欣花园3#4#15#16#17#18#楼屋面太阳能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6506万元
最高限价:104.650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 应 商 须 在 《 天 津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上 完 成 注 册 并 成 为 合 格 供 应 商 ( 注 册 网 址 :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 7.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并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3月02日到
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30至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15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1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3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联系方式:26293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15室
联系方式:022-27439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27439907
天津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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