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道S304线鹤庆至剑川段公路工程(剑川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道S304线鹤庆至剑川段公路工程(剑川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道S304线鹤庆至剑川段公路工程(剑川段)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线路起点:99°57'26.5254",26°32'21.0830";线路终点:100°02'53.1601",26°31'39.7021"
建设单位: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路线起点K0+000(H-2193.445m)起于国道G214线K2232+500处,沿老县道XL89穿过剑川坝子,于K3+360~K3+390段下穿大丽高速公路,经东营(K5+600),然后沿挂榜山西侧山坡升坡展线。经清坪(K15+400),而后沿玉皇山西侧山坡升坡展线至玉皇山南垭口(K22+100),经北坡村(K23+900)、新华(K27+000),止于剑川、鹤庆两县交界处(K28+305.317),线路全长28.225110公里。K0+000起于G214线K2232+500处、K3+360~K3+390段下穿大丽高速公路、东营(K6+500)、北坡村(K23+900)、清坪(K14+950)、新华(K27+000)、止点K28+305.315(剑川、鹤庆两县交界处)。其中:K0+000至K6+300段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拟纳入省道S316线建设内容。(K0+000.000~K22+200.000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7.5米;(K22+200.000~K28+305.357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8.5米。K6+300~K22+200段采用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8698339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竣工验收检测报告.pdf 3.2 MB , 下载次数1
附件2: 省道S304线鹤庆至剑川段公路工程(剑川段).pdf 3.6 MB , 下载次数1
附件3: 验收意见.pdf 922.2 K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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