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软件园一期5、6、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ZSFJSZ2022040005 | ||||||||||||
工程名称 | 扬州软件园一期5、6、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站东路东侧,文昌东路南侧,杭李路西侧,裔王路北侧。 | ||||||||||||
工程规模 | 总提升改造面积约3.3万平方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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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5/30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7/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10/28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5/30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6/4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3-10层、13-18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科创产业孵化中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软件园一期5、6、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备[202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3-10层、13-18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科创产业孵化中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站东路东侧,文昌东路南侧,杭李路西侧,裔王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总提升改造面积约3.3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3-10层、13-18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科创产业孵化中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材料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配套服务。 2.4 检测周期:12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18.08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类)。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投标人任命且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4年 2月至 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3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4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6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6.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201号10楼 地 址: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强伟 电 话: 电 话: 0514-858615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 年 5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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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201号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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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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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5861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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