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17.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20241114
预算金额17.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洪月184431211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艳芳0431-88245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111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111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000万元(折扣系数:0.40)。
最高限价:17.2000万元(折扣系数:0.40)。
采购需求(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内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⑤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截图;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久盛大街2833号
联系人:王洪月
联系方式:1844312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方式:0431-8824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方式:0431-88245555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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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实验高中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久盛大街2833号        
联系方式:王洪月 1844312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方式:苏艳芳 0431-8824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艳芳
电 话:  0431-882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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