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电缆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旭扬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旭扬15001964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电缆租赁20... |
项目名称: 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电缆租赁20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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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电缆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物资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电缆租赁-2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缆线、软管(物资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西起西岗头,北至十里铺,线路全长约24.4km,全线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 土建五工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裕华区,施工内容包括3站4区间,分别为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及建华南大街站(不含)~省广电总台站区间、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光华路站(不含)区间。 2.2 招标内容: 电缆线、软管租赁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垫资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0%,垫资期限大于等于2个月。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租赁的电缆线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主线芯截面不能小于300mm²并且低温拉伸试验和低温冲击试验可以到达-35°C。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租赁商具有近3年内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租赁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13个点专票。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根据实际招标情况参考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6:00时至2024年4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石家庄地铁项目电缆租赁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52399139@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账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4879-01 (付款时备注:石家庄地铁项目五金辅材标书款) (账号需加上横杠“-”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禁止使用个人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单位不要在月底打款,请错开月底25号-30/31号打款!!!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石家庄地铁项目电缆线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439059838@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赵旭扬)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4-01 物资需求一览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街道跃进路179号中国交建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售标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售标联系人:赵旭扬 联系电话:15001964777 标书款凭证邮箱: (452399139@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赵旭扬 联系电话:15001964777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2439059838@qq.com(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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