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3-00652
项目名称: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新建桥梁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 | 1(213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2,130,000.00 |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合同包2(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541国道汉王至洞河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合同包2(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资格;(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541国道汉王至洞河新建桥梁隧道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及荷载试验,路基、路面、交安设施交竣工前质量检测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1782136728@qq.com邮箱,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进行资料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915-320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18891555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18891555317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9日